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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张杰、康文、王东伟、陈肖坪提起公诉

2019年07月02日 13: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7月2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7月2日发布消息,中国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张杰、康文、王东伟、陈肖坪提起公诉,上述人员均涉嫌受贿。

  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杰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起诉书指控:1995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张杰利用担任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号(北京)轨道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康文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向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康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东伟(副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乌海市人民检察院向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乌海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东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先后利用担任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副书记、区长和鄂尔多斯市委常委、伊金霍洛旗委书记的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肖坪(副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向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宝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肖坪在担任咸阳市秦都区区长、区委书记、高新管委会主任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担任兴平市委副书记、咸阳市秦都区区长、区委书记、高新管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调动、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完)

【编辑:姜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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