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国务院扶贫办:进一步落实贫困县约束机制

2019年07月16日 18:12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国务院扶贫办:进一步落实贫困县约束机制

  新华社北京7月16日电(记者侯雪静)针对当前少数贫困县在落实约束机制方面还存在标准不高、落实不力、执行不严等突出问题,国务院扶贫办日前印发通知,明确在脱贫攻坚期内,所有贫困县(含已脱贫摘帽县)必须保持目标不变、靶心不散、频道不换。

  通知指出,贫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等扶贫资金,使用方向必须聚焦脱贫攻坚,财政资金必须严格落实“负面清单”制度。贫困县重大项目必须进行脱贫效益和社会影响评估,坚决反对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贫困县必须厉行勤俭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不得在奢华场所举办会议、活动。贫困县摘帽后必须坚持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一律不搞摘帽庆祝活动,一律不拍摄摘帽专题片,一律不开展以摘帽为主题的相关活动。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必须坚持把落实约束机制作为贫困县脱贫攻坚考核重要内容。对违反约束规定、发生禁止作为事项的贫困县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好”或“较好”等次;对违反约束规定的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责任追究,公开通报曝光。

【编辑:左盛丹】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