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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出台“一方案三办法” 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

2019年07月29日 19: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青海出台“一方案三办法”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鲁丹阳 摄

  中新网西宁7月29日电 (鲁丹阳)29日,青海省司法厅就该省制定出台的《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和《青海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青海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青海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据了解,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实施法律法规、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途径,是实现政府职能的重要方式。行政执法是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直接体现着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2019年,青海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重点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检查、行政监督等行政执法活动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2020年,“三项制度”逐步拓展到行政收费、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行政执法领域,实现“三项制度”在行政执法领域的全覆盖。

  青海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通过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或者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以及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此外,青海省在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上,要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同时,青海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青海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伯林说,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和突破性的作用,对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的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青海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青海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和《青海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将于8月1日起执行。(完)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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