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包烂漫、刘志伟决定逮捕
中新社北京8月20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20日发布消息称,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包烂漫、刘志伟决定逮捕,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原副巡视员包烂漫(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包烂漫作出逮捕决定。
湖南省郴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志伟(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志伟作出逮捕决定。
上述案件均在进一步办理中。此外,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政协原副主席、化德县委原书记霍建忠(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乌海市人民检察院向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乌海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霍建忠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化德县委书记、乌兰察布市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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