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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洪波任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2019年09月02日 19: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张洪波任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9月2日,西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任命张洪波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官方供图 摄

  中新网拉萨9月2日电 据西藏官媒消息,9月2日,西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此间召开。会议决定任命张洪波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江村向张洪波颁发了任命书。

  洛桑江村表示,本次常委会会议认真贯彻中央及区党委决策部署,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有机统一,讨论决定了人事任命案,圆满实现了人事安排意图。希望张洪波同志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倍加珍惜组织的信任和期望,倍加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和重托,倍加珍惜时代提供的机遇和舞台,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及区党委决策部署,恪守宪法誓言,做政治坚定的表率、依法办事的表率、实干担当的表率、清正廉洁的表率,在新的岗位上为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更大贡献。

图为新任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张洪波(资料图)。 彭琦 摄
图为新任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张洪波(资料图)。 彭琦 摄

  会议闭幕后,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多托主持了宪法宣誓仪式。新任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张洪波向宪法宣誓。

  官方资料显示,张洪波,男,汉族,1965年3月生(54岁),四川宣汉人,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自2018年6月至今,任西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区互联网党工委副书记,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完)

【编辑:姜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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