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交通部:浙江等13个地区成首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地区

交通部:浙江等13个地区成首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地区

2019年12月09日 15:25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网12月9日电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法制司司长魏东9日表示,日前,交通运输部确定浙江、重庆、深圳等13个地区为第一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并开展第二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申报工作;此外,研究建立年度评估考核和动态淘汰机制,督促各项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资料图:重庆轻轨2号线缓缓通过李子坝站台。 陈超 摄
资料图:重庆轻轨2号线缓缓通过李子坝站台。 陈超 摄

  9日上午,交通运输部举行“加快交通强国建设”专题新闻发布会。魏东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10月9日,交通运输部组织召开“学习领会、宣传贯彻、重在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暨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启动视频会议”,确定了浙江、重庆、深圳等13省市为第一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这些试点省市将在交通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综合交通一体化枢纽、智能交通、科技兴安、交通运输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交通运输制度体系创新、绿色交通、现代物流等方面先行先试。

  魏东称,下一步将继续开展其他省份以及重点企业试点工作,拟通过1-2年时间,取得试点任务的阶段性成果,用3-5年间取得相对完善的系统性成果,培育若干在交通强国建设中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试点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出台一批政策规划、标准规范等,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培养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交通人才,在交通强国建设试点领域实现率先突破。

【编辑:刘羡】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