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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福建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9年12月27日 16:03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1.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海洋经济处原处长陈思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3年至2016年,陈思增担任原省海洋与渔业厅政策法规与规划处调研员、计划财务处处长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赠送的礼金和名贵药材、洋酒、电动车等礼品;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此外,陈思增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9月27日,陈思增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洪勇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3年至2016年间,洪勇在担任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多次收受他人赠送的烟、酒、海参、燕窝等礼品。2019年10月10日,洪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漳州市诏安县金都工业集中区党委原书记、管委会原主任李瑞文违规发放福利、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5年至2019年,李瑞文在担任诏安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诏安县金都工业集中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期间,多次在春节等节日期间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赠送的烟酒、红木家具等礼品;授意他人套取工程项目款用于发放2018年、2019年春节福利,对此,李瑞文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此外,李瑞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6月21日,李瑞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福建省纪委监委)

【编辑:张楷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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