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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时评:大理“截留”抗疫物资于理于法不容

新华时评:大理“截留”抗疫物资于理于法不容

2020年02月06日 17:15 来源:新华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新华社昆明2月6日电 题:大理“截留”抗疫物资于理于法不容

  新华社记者

  日前,重庆方面委托有关企业从海外采购了一批口罩,其中包括帮助湖北黄石代买的口罩。但这批物资到达云南大理时,大理市出具了一份《应急处置征用通知书》,就把物资截留征用了。重庆方面闻此发函索要未果。

  大疫当前,大理方面此举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质疑。途经大理市的这一批快递物资到底属不属于大理市政府紧急征用范畴?该市到底是不是到了不得不紧急征用口罩的地步?

  从目前情况看,大理市这样做一方面涉嫌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另一方面还直接影响疫情严重地区的防控工作,不利于全国抗疫大局。

  依据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传染病防治法,因疫情需要,政府有征用物资的权力。但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政府,只能征用本行政区域内的物资。如果涉及全国范围或者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征用,应该由国务院进行。法律专家指出,处于运输过程中的快递应当属于跨行政区域物品,征用权属于国务院。

  “疫情防控要坚持全国一盘棋。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坚决服从党中央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做到令行禁止。”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从优先照顾重灾区的人道主义角度来说,大理也不该“拦路抢资源”。疫情来势汹汹,各地都面临防疫物资紧缺困难,抢别人资源自保地方平安,不见得有多高明,也实在说不过去。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中央三令五申“建设法治型政府”,依法行政是底线。希望大理市,应该尽快予以回应。

【编辑:房家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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