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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湖南省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0年04月27日 13:06 来源:新华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新华社长沙4月27日电(记者谭畅)永州市质安监站近半数人员违纪,常德市公安局巡警特警支队以办公用品、印刷费等名目报销烟酒费用……日前,湖南省纪委对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被通报的典型问题还包括张家界市民政局组织退休干部变相公款旅游问题;益阳市供销合作社超标准购买公务用车问题;邵阳市农业技术管理处违规举办单位十周年庆典活动问题。

  据通报,2016年6月至2019年7月,永州市质安监站有27名干部职工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红包礼金,涉及中心城区32个项目,总金额6.07万元,违纪人员占该站总人数42%。永州市住建局党组成员石先波作为分管市质安监站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要求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永州市质安监站党支部书记、站长邓新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担当、不作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违纪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违纪资金予以退缴。

  2016年至2018年,常德市公安局巡警特警支队在公务接待中用公款购买、使用烟酒,并以办公用品、印刷费等名目报销烟酒费用6.13万元。常德市公安局巡警特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易惠权,副支队长、工会主席潘文辉和装备行政科科长胡斌等3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7年8月,张家界市民政局与当地某旅行社签订退休老干部“外出学习考察”合同,并支付了36人的考察费共计10.8万元。2018年2月至12月,30名退休干部职工先后使用了该笔费用,其中24人用于外出旅游,6人用于个人或家庭支出。张家界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登胜和时任人事科科长杨松柏2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田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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