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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电商售假“买单”?代表委员呼吁“联合惩戒”

谁为电商售假“买单”?代表委员呼吁“联合惩戒”

2020年05月22日 17:33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两会速递)谁为电商售假“买单”?代表委员呼吁“联合惩戒”

  中新社北京5月22日电 (赵晔娇 郭其钰)近年,中国电商业务发展迅猛,但电商平台繁荣的背后,售假现象却屡禁不止。全国两会期间,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通过建立联合惩戒机制,逐步净化电商平台环境。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电商网购、在线服务在抗疫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电商售假一直是电商平台的痛点和难点。

  “电商平台上假冒伪劣产品泛滥,尤其是疫情期间,假口罩充斥市场,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损害国家形象。”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浙江省委会副主委、浙江省商务厅副厅长王坚提出建立并完善全国联网的市场主体诚信档案,通过共享机制形成动态“黑名单”,对售假者进行跨平台打击。同时强化线上线下联动,建立并完善市场主体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在全国人大代表、九三学社浙江省委会副主委罗卫红看来,除建立市场主体诚信档案,严重失信主体的评判依据和标准的制定也会对电商诚信环境产生影响。

  为此,她建议对电商领域严重失信的主体进行科学严格公平评判,制定出标准的评判指标和依据,使之形成可操作的体系化的流程和评判标准。

  “在对严重失信主体作出惩戒决定前,也应该将依据标准、严重失信的事实行为告知失信主体,最终建立一整套‘诚信有表彰、失信会警告、严重必追究、改正可恢复’的评判评价标准体系。”罗卫红说。

  罗卫红表示,鉴于电商平台涉及到平台、电商、生产商、消费者等多个主体,应加快建立多主体共同参与的电商治理新模式,制定出多元的平衡机制,对严重失信者应进行多方的联合惩戒措施。

  针对电商领域有别于线下实体店铺的特殊之处,她建议对严重失信电商主体的惩戒体系设计应加入错误惩戒后的“权益救济和修复”措施通道,以避免出现“显失公平”现象。(完)

【编辑:白嘉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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