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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脱贫减贫的历史性成就是人权全面进步的缩影

中国脱贫减贫的历史性成就是人权全面进步的缩影

2021年02月27日 20:52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国际观察)中国脱贫减贫的历史性成就是人权全面进步的缩影

  中新社北京2月27日电 题:中国脱贫减贫的历史性成就是人权全面进步的缩影

  中新社记者 马佳佳

  当地时间26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6次会议举行“减贫在促进和保护人权中的作用”会议,中国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司长苏国霞应邀作主旨发言,介绍中国的脱贫攻坚成就和经验。中国专家就此指出,中国脱贫减贫的历史性成就是人权全面进步的缩影,中国推动人权发展进步的实践经验既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

  苏国霞在主旨发言中指出,中国政府始终以人民为中心,通过减贫更好地保障和促进人权。针对脱贫减贫与促进人权发展的关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柳华文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指出,中国的人权观认为,不能孤立地谈人权,而要跟发展相联系。发展是以人为本的发展,而人权作为发展中的一个目标,需要通过发展确实推进。

  柳华文称,中国减贫脱贫的历史性成就,充分反映了中国的人权观,反映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世界人口大国,中国的人权观是由其历史任务和基本国情决定的。中国以生存权和发展权为首要人权,通过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实现了人权的突破。也正是在解决生存权和发展权的过程中,中国实现了全面脱贫的历史性任务。脱贫攻坚的成功也是中国把生存权和发展权放在首位的人权观的成功。

  柳华文强调,脱贫减贫事业的历史性成就,是中国人权全面进步和全面推进的一个缩影。这不仅体现在经济援助和扶助弱势群体的问题上,还是通过能力建设,夯实基层治理基础,从而推动社会治理全面进步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也带动了各项人权的发展,包括妇女、儿童、残疾人权利的保护,老年人权益保障等。

  在26日的会议上,委内瑞拉、埃及、老挝等国高度评价中国在减贫领域取得的巨大成就,欢迎中国与发展中国家分享减贫经验。谈及中国经验的世界意义,柳华文指出,中国的成功模式具有中国特色,同时在本质上跟联合国所倡导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及基本原则思路一致。因此,中国所取得的实践经验,既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

  柳华文说,由于发展阶段相似,中国经验对其他发展中国家来说具有很大的启发,在相当程度上来讲是可复制的,中国的人权实践在这个意义上有更大的示范效应。而示范效应的核心就是依靠人民,为了人民,以人民为中心,强调为了所有人,而不是为了少数精英和富人。

  关于中国人权观与其他国家的区别,柳华文指出,中国的人权观认为,人权不能仅仅作为一个政治口号或者法律规则,还要应用到实践当中。特别是要把人权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统一起来。言行必须一致,这样才能保证人权的进步不是无源之水,而是以坚实的经济社会基础为遵循的一个切实路径。

  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常健也指出,中国是用人民是否有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来检验人权是否得到了保障,而不仅仅是把人权写入法律作为人权保障的实现标准。中国的人权观既要讲应得权利,法定权利,更要讲实有权利。

  在26日的会议上,俄罗斯、巴基斯坦、尼泊尔、南非、伊拉克等国呼吁国际社会在减贫领域加强建设性对话与合作,共同促进和保护人权。谈及国际人权合作,柳华文指出,中国一贯主张,以合作促发展,以发展促人权,终极目标是促进各国的人权及世界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整个过程中,不是仅就人权说人权,而是通过国际交流合作来带动发展,然后通过发展来带动人权进步,实现人权与发展的有机统一。

  柳华文特别指出,中国倡导的人权合作强调具体措施,而不能简单地把人权问题政治化,把它变成政治上互相指责、贴标签的工具。中国是在尊重其他国家的前提下,在平等的基础上开展国际人权合作,同时关注具体的举措,而不是简单做出政治上的表态。相较于一些西方国家动辄批评它国的人权状况,中国推动国际人权合作既有目标,也有举措,更加务实。(完)

【编辑:陈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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