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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招远金矿“2·17”火灾事故致6人遇难 27人被追责问责

山东烟台招远金矿“2·17”火灾事故致6人遇难 27人被追责问责

2021年07月10日 08:20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网济南7月10日电 (记者 梁犇)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7月9日发布关于烟台招远曹家洼金矿“2·17”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此次事故共造成6人遇难,4人成功升井。记者从批复中了解到,中共招远市委书记、招远市人民政府原市长等27人被追责问责。

  2021年2月17日6时许,山东烟台招远市夏甸镇曹家洼金矿在设备检修时发生火灾。截至2月17日17时,井下搜救工作结束。山东省人民政府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烟台招远曹家洼金矿“2·17”火灾事故是一起由于企业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对于招远市曹家洼金矿法定代表人王敬志、招远市曹家洼金矿矿长李进桂等共10名中共党员或公职人员已被公安机关采取相关措施,当地政府建议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在具备作出党纪或政务处分条件后,及时作出相应处理。

  中共招远市委书记贺业增,招远市委原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原市长吴有进,招远市夏甸镇党委原书记尹志广,招远市夏甸镇党委原副书记、原镇长原旭东,招远市应急管理局矿山科负责人(参公人员)王永生等17人分别被建议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政务记大过等处分。

  2月17日6时许,烟台招远曹家洼金矿因井下设备检修发生火灾。接到报告后,山东迅速成立省市县一体化应急救援指挥部,全力以赴搜救被困人员。中国应急管理部也派出工作组指导救援。省市有关方面短时间内调集消防救援、矿山救护等专业救援力量近200人开展救援。(完)

【编辑:黄钰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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