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月19日晚7时50分的奉节县电视台新闻中,该县10个部门“一把手”作每人30秒的公开检讨。检讨内容是“无组织纪律观念”,找“替身”参加10月17日的重要会议。(10月20日《重庆晚报》)
报道说,10月17日,奉节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重大项目暨乡镇“10+1”工程建设大会,要求各单位“一把手”参加。结果,县党史办、县志办、银监办、法制办4家单位缺席,县教委、经委、科委等21家单位“一把手”用“替身”参会。随后,奉节县委办公室向各乡镇、县级部门发出通报,对缺席的25个部门“一把手”提出严肃批评,责令他们在电视上对全县群众作检讨。上周六晚播的奉节新闻中已有15人做了检讨。
我不想为缺席会议或者找 “替身”开会的行为做辩护,只是觉得,就算是违反了参会要求或者是“无组织无纪律”,确实需要检讨,也没有必要责令他们在电视上对全县群众作检讨。动辄电视检讨的方式值得商榷。
检讨无非为了惩前毖后。任何失职或者错误都有一定影响,一般来说,公开检讨的范围是在错误造成影响的范围之内进行,以便消除影响。在电视上公开检讨,不仅没有达到这个目的,惟一的效果就是让这些“一把手”丢面子,还可能给他今后的工作带来副作用。所以说,因为开会问题,责令他们在电视上对全县群众作检讨,是得不偿失。不仅可能无法惩前毖后,还引起了当地群众有人质疑:“领导不去开会,为什么要跟群众作检讨?”
也许有人会振振有词地找责令电视检讨的理由。比如,把政府内部的教育监督和媒体监督以及社会公开监督结合起来,形成有效的立体监督体系,另外还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来教育我们的干部,引起全县干部对这件事的重视。这些理由虽然冠冕堂皇,但都不足以说服人。因为“立体监督体系”也好,“教育干部”也罢,都不足以构成因为开会缺席而在电视上做检讨的充分必要条件。电视公开检讨不是不可以,如果是因为给老百姓承诺的事情没有办好,上电视给大家道歉、检讨都还说得通,而类似于开会缺席,无组织无纪律之类的内部教育问题,完全可以依照相关规定处理的。如果坚持要弄到电视上去检讨,我们就有理由猜想——这样做就想“杀鸡儆猴”树立自己的威望,是自我底气不足的表现。
再说,理想的而规范的政府管理都是部门明确定位,各尽其能,各司其职。召开全县重大项目建设会议,非要县党史办等不太相关单位的“一把手”参会,本来就和《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全市性会议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相背离。领导也是人,也可能被文山会海压死。现在什么事都要“一把手”参加,有的领导一天要开几个会,谁来追究责任?所以,如果非要检讨,我看会议组织者首先要自我检讨。这个会该不该开?是不是需要“一把手”参加?如果都要求“一把手”出席,恐怕找“替身”的现象不会因此而消失。
周晓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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