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确定中央财政灾后重建基金具体安排方案
2008年11月12日 18: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11月12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确定中央财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的具体安排方案。
一是以中央财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3000亿元为主导,统筹安排受灾地区财政投入、社会捐赠、对口支援、银行贷款等各类恢复重建资金。
二是基金重点支持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确定的51个县(市、区);对规划范围以外的其他灾区,中央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和扶贫开发等支持力度。
三是对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住房、城镇建设、农村建设、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产业重建、防灾减灾、生态环境、精神家园等,分别确定补助原则、标准和恢复重建基金安排规模。
会议强调,要加强部门指导,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统筹协调各类恢复重建资金,发挥组合优势,加快恢复重建工作。要严格财经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增加透明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规、有效。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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