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高考落榜办“安慰酒”、老人去世周年办“周年祭酒”、小孩周岁办“成长酒”、三十岁办“而立酒”……本月初,重庆秀山诞生了该市第一个临时禁酒机构——“禁操办”(禁止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办公室),对政府官员、事业人员借故办酒席敛财进行干预。县委办、县府办联合发文禁止办酒宴,严禁借酒宴敛财。目前,已有副镇长、科长、卫生院院长等5名办酒官员被摘帽(《重庆商报》11月13日)。看了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新设的“禁操办”及其规定,我禁不住疑窦丛生。
一刀切式地禁宴合适吗?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当然不对,但婚丧嫁娶设宴待客确实是一种风俗礼仪,几千年来沿袭至今,全国各地莫不如此。比如某个公务员的老母亲去世了,亲朋好友去了很多,不办酒宴似乎说不过去。
禁宴能管住借故敛财吗?掌权者若想敛财,机会和方法多得是,在大操大办中“收礼”只是一种方式,甚至只是一种小打小闹的方式。不设酒宴,也可以送礼;这次不能随礼,下次再找机会。只要有敛财的权力,别人就会有进贡的办法。
临时机构咋管长久之事?“禁操办”只是个临时性机构,而婚丧嫁娶、摆酒设宴永世不绝。既然是“临时”的,肯定不能太长久。等“禁操办”一消失,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是不是还要“涛声依旧”呢?
常态性问题就应该由常设性机构解决。事实上,各级党委政府都有反腐倡廉的专门机构,比如纪检委、监察局。如果非要设个专门的“办公室”,那也早就有了“纠风办”——像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这样的不正之风问题,由纠风办来管,再合适不过了。
然而,各地的党委政府却热衷于成立临时性机构。只要意识到某种不正之风又到了“非管不可的地步”,或者觉得某一方面的工作应该“高度重视”,有些领导一拍脑袋,一个临时机构就会诞生。诸如馒头办、生猪办、清欠办、三电办、考评办、推进办、节庆办、酒管办……真可谓花样繁多、层出不穷。而就在秀山县的“禁操办”见诸媒体的前一天,安徽省砀山县的“空饷办”刚在媒体上掀起一阵波澜。
实际上,临时性机构过多过滥的问题早就引起了中央的注意。2003年3月21日,温家宝同志担任总理后主持的第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撤并了一批直属的临时性议事协调机构。如何遏制这种随意滥设临时性机构的不正之风?我突发奇想:是不是还要设一个“禁临办”呢?这听起来确实好笑,不过,还真符合某些领导“一临就灵”的思路哩!(盛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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