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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谨防金融中介针对中小企业实施融资诈骗

2008年11月20日 10: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11月20日电 据中国公安部网站消息,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今日发布预警信息,提醒谨防金融中介针对中小企业实施融资诈骗。

  消息称,近期,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破获了一个以帮助中小企业办理贷款为诈骗手段,在海淀、朝阳、丰台等地连续作案100余起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被骗事主约100余人,涉案金额约80余万元。

  经查,该犯罪团伙通过从事代办注册业务的中介公司以虚假身份注册了三家金融中介公司,并在《京华时报》等多家报纸刊登广告,谎称其公司与境内外十几家银行有特殊关系,能为中小企业提供无抵押、担保贷款,诱骗多名事主与其签订融资协议。在收取每名事主2千元至5万元不等的各项手续费后,即携款潜逃异地继续作案。

  据介绍,此类犯罪活动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侵害对象具有较强针对性。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加剧、国内货币政策依然偏紧的情况下,我国不少中小企业亟需周转资金缓解压力。但部分中小企业缺乏正规的融资渠道,陷于融资难的局面。犯罪分子借机利用该特殊时期,以可以帮助中小企业办理贷款为名,对急需融资的中小企业实施合同诈骗。

  二是跨区域作案特征明显。该案中,犯罪嫌疑人为逃避打击,在海淀、朝阳、丰台三地分别注册三家公司专门从事融资诈骗活动,一旦一家公司案发,即转移到其他公司继续行骗。

  三是作案周期短。该犯罪团伙通常采取缩短作案时间,速战速决的方法。每1~2个月,当诈骗金额积累到一定数额后,该犯罪团伙即集体消失,使受骗事主措手不及,难以收集证据。

  四是作案手段狡猾、隐蔽。该犯罪团伙在作案时采取了很多反侦查措施,手段狡猾,给公安机关取证、破案制造了障碍。例如在拿到营业执照后,马上将注册日期向前篡改,造成公司经营时间较长的假象;为掩饰真实身份,犯罪嫌疑人在工商登记和租房登记时,使用的都是虚假的身份证件,并通过代办公司办理,不留真实身份信息;公司员工都使用假名,每半个月更换新的手机号码专门用于作案时使用,且这些手机号码全部是没有机主信息的神州行号码,使受骗事主事后无法通过员工查找到线索。

  五是犯罪团伙职业化程度高。该犯罪团伙通过开办融资中介公司,长期从事此类合同诈骗犯罪,有固定的组织和员工。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所谓的业务培训,对客户可能提出的问题事先想好对策,并制作出客户问答录,让员工背熟以应付客户的咨询。

  对此,警方提醒广大中小企业,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加剧、国内货币政策依然偏紧的情况下,应提高对此类诈骗犯罪的防范力度,切实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不受侵害。(王晓安)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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