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官员对“上门民意”不应选择性接纳
2008年12月16日 11:38 来源:检察日报 发表评论
相关报道:四川成都颁新规要求市领导亲阅重要的群众来信
事件:四川省成都市政府日前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要求市政府领导同志及各部门负责人亲自阅批重要的群众来信(据12月15日《新京报》)。
对于各级领导干部而言,每封群众来信,实际上就是一份送上门的鲜活民意,收信领导都应真诚与写信的群众沟通,为何要加上个“重要的”前缀,搞所谓选择性接纳呢?笔者认为,若立足民生本位去制定标准的话,几乎每封群众来信都是“重要的”。群众利益无小事,对那些给政府领导写信的群众来说,他们都是在认为自己遭遇到“天大的事”之后,才动了向政府领导写信求助之念的。可我们的政府领导竟要以重不重要的标准,将其分出个三六九等以区别对待。政府领导对“上门民意”实施选择性接纳,是否会让来信群众心寒?(周士君)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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