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浙江省瑞安市原副市长蒋良荣因受贿被判缓刑却保留公职照领工资一事24号有了处理结果,瑞安交通局开除其公职,并将追缴6年来其所领工资收入。
“在编不在岗,工资照样领”,这种“吃空饷”怪现象花掉不知多少纳税人的钱
浙江省瑞安市原副市长蒋良荣因受贿被判缓刑,却仍作为一名在编的公务员吃了6年的“空饷”一事,终于有了处理结果。昨天,蒋良荣已被开除在交通局的公职,并追缴其6年来不应得的工资收入。同时,瑞安市将组织有关部门就全市在编不在岗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并进行处理。
53岁的蒋良荣曾任瑞安市副市长和交通局副局长。2002年5月24日,蒋因涉嫌受贿被捕。同年10月,瑞安市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蒋良荣犯受贿罪。法院审理查明,1997年春节至2001年下半年,蒋良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47346元。鉴于其案发后能投案自首,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上述判决是2002年12月27日作出的,但判决生效后,蒋良荣虽然没有了职务,却被保留了公职。据知情人士透露,6年来,蒋良荣的人事关系一直放在交通局管理科,“而蒋却一直没到单位来上过班。”
该市交通局2008年12月份的工资表显示,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保留职务津贴、津贴补贴等,蒋良荣的实发工资总额是1044.55元。按此计算,蒋良荣这6年来,没上班,却领了7.2万余元工资。
据称,蒋良荣如今已是一名商人,在外面到处做生意。
早报记者昨天从温州瑞安市宣传部部长朱荣娒处获悉,昨天,经过瑞安市人事局调查,并报瑞安市政府同意,已对蒋良荣作出了处理:开除其公职,并对于超过生活费标准部分的钱款如数予以追缴。“其不应得钱款,一定会一分不少地要求其退还。”朱荣娒强调。(东方早报 记者 周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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