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职工举报贪污老总 获奖励1.5万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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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职工举报贪污老总 获奖励1.5万元
2009年01月11日 13:56 来源:南海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职工“扳倒”贪老总 重奖1.5万!

  海南海联纺织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贪污挪用公款200多万元被举报终审判了15年

  一封跨海举报信,现年59岁的庞伟(化名)将海南海联纺织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兼任总经理赵超“扳倒”。海口市检察院根据庞伟的举报查明赵超贪污、挪用公款200多万元的犯罪事实,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赵超罪名成立。

  近日,海口市检察院对庞伟给予1.5万元的举报奖励,这是海口检方发出的最大一笔奖励。

  一封跨海举报信引重视

  2000年6月,一封举报信由广东佛山检察院转至海南的检察院。

  这是一封关于海南海联纺织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海联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赵超涉嫌经济问题的举报,举报人留下了真实姓名、公司职工庞伟。

  庞伟在举报信中称,赵超将国有资产卖掉后转到其个人名下在佛山办厂,导致国有财产损失巨大,而他们这些职工今后的生活该怎么办都不知道。

  当时,庞伟在广东佛山工作,他将举报信寄至佛山检察院,因为被举报单位在海南,佛山检察院将该举报信转至海南省检察院。省检察院将该举报转至海口市检察院。

  检察官跨省调查取证

  海口市检察院反贪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类似这类经济案件涉及的账目繁琐,而且嫌疑人一般都具有反侦察能力,从公司的账面上往往难以看出端倪。为了查账,反贪检察官多次远赴佛山调查取证。但是被调查者非常不配合调查,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最后,检方采取了倒查的方式,果然找到了突破口。

  检方通过对海联公司的往来账目调查,发现有公司支付的50万元海联公司并没有入账。据调查,2000年11月18日,海联公司与金广公司签订项目转让合同,约定将其公司位于金盘的公寓楼项目转让给金广公司。赵超利用职务之便,让金广公司以银行转账方式,将金广公司支付海联公司的项目转让款50万元,以代泰禾兴营业部向海虹公司支付货款的名义,转入海虹公司的银行帐户,后从泰禾兴经销部套取现金。2001年3月1日,赵超在没有将该50万元人民币项目款交回海联公司的情况下,以一张收到金广公司交来项目转让款50万元人民币的现金收据,交给海联公司财务人员冯某作入账处理,并以票据、白条和部分现金来冲抵。

  以此为突破口,检方查到了赵超更多的经济犯罪事实。

  挪用公款上百万被判15年

  2004年,海口市检察院以赵超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对赵超提起公诉。此案历经一审、重审、终审,近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赵超贪污、挪用公款罪名成立。

  据调查,2003年,赵超让金广公司将应付海联公司项目的转让款60万元,存入他本人的帐户上。他将其中的51万元,交给他在广东开办的公司的职员,用于自己公司的经营费用,将6万元借归自己使用。

【编辑:张哉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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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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