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长乐通报1•31火灾情况 室内放烟花酿成火灾——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福建长乐通报1•31火灾情况 室内放烟花酿成火灾
2009年02月01日 12: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2月1日电 据福建省长乐市政府网站消息,1日上午,福建省长乐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1•31”重大火灾有关情况。全文如下:

  长乐市“1·31”(拉丁酒吧)火灾情况

  一、火灾基本情况

  2009年1月31日23:55分左右,位于长乐市吴航街道郑和中路178号的“拉丁”酒吧,因年轻人开生日聚会,在桌面上燃放烟花,引燃天花板酿成火灾。2月1日凌晨00:05,长乐公安消防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出动5部消防车25名官兵于00:09赶到现场,经过现场侦察发现,火灾地点位于长乐市吴航街道郑和中路178号郑和小区一期1号和2号楼两座6层居民住宅楼之间的两层联接体的一楼,建筑面积198平方米,火势较大,且有人员被困,现场指挥员立即将官兵分成两个战斗小组,本着救人第一的原则,立即部署灭火和救人工作同时展开,经过现场参战官兵的全力救援和疏散群众,火灾于00:20被扑灭,现场陆续救出35名人员,其中15名因窒息经现场紧急抢救和送往医院抢救无效后陆续死亡,17名经抢救后已脱险,3名正在抢救中,天亮后又有2名逃生伤员自行到医院救治。

  二、火灾处理情况

  接到报警后,福州市委常委、长乐市委书记林彬、市长林文芳等市委、市政府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指挥公安、消防、安监、民政、卫生及吴航街道等单位开展现场抢险工作。

  接到报告后,省、福州市领导袁荣祥、徐谦、李川、张志南、郑松岩、周振华、周宏、王鑫、徐启源、陈为民、徐铁骏都于第一时间及时赶到现场,指挥善后处置工作并迅速查看现场、深入医院看望受伤人员后,立即召开协调会,及时传达了省委卢书记、省政府黄省长和省委常委、纪委书记陈文清的重要批示精神,并就如何全力抢救伤员,妥善处置善后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不惜一切代价,全力抢救伤员。二要迅速查明火灾事故原因,立即控制该酒吧经营业主。三要迅速采取相应措施做好安定稳定工作,切实做好死者家属的安抚和救助工作。四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实事求是向社会通报火灾事故情况。五要明确责任,分工负责,确保社会安定稳定。

  长乐市委、市政府立即成立“1·31”事件紧急处置领导小组,由书记、市长担任正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5个专项处理小组(现场抢险组、医疗救助组、善后及安定稳定组、事故调查组、新闻协调组),组长分别由长乐市委、市政府领导担任,全力投入抢救、施治和善后安定稳定工作:

  1、全力以赴继续做好所有伤员的救治工作。

  2、立即开展对死者身份的确认工作,目前,已有14名死者身份得到确认,15名死者遗体已全部送往长乐市殡仪馆妥善保存,并落实了每位死者家属的具体化解矛盾和思想工作的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

  3、迅速做好事故原因调查和责任认定工作。

  4、按照福州市委办公厅、福州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立即组织对公共娱乐场所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第一时间即部署对全市公共娱乐场所进行拉网式消防安全大检查。

  5、按照福州市相关会议精神,进行举一反三,全面部署消防安全工作。同时,长乐市还分别召开老干部、市直各部门、教育系统、经贸系统、公共娱乐场所业主等多场火灾情况通报会,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严查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6、在事故责任未最终认定前,由长乐市政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相关事故补偿的标准,先行由政府筹集资金垫付每位死者的善后费用,待最终责任认定后,再由政府依据法律协调补偿处理到位。

  三、初步调查情况

  据初步调查,“拉丁”酒吧属吴航街道航华社区,房屋产权证为长乐市房地产公司所有,于1999年出租给伊梦火锅店,伊梦火锅店于2008年4月转租给郑明来;火灾过火面积近30平方米,火灾原因为顾客当晚在酒吧中过生日燃放烟花引起的。后续调查由省调查组组织调查后再公布结论。

  四、伤员救治情况

  接到报警电话后,长乐市卫生局、市医院立即启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市卫生局、市医院领导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指挥抢救工作,开通绿色通道,立即召集各科室主任及医护人员120余人到现场施救,并针对伤员状况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求援。省、福州市卫生部门领导及专家亲临现场指挥和救治。目前,所有伤员在省、福州市卫生部门的支持下,全部转往省和福州市级医院抢救,每一名伤员都由长乐市领导和伤员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负责做好救治过程的服务和衔接工作。

【编辑:邱观史
    更多国内新闻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