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论:执意违法何以未遇执意执法?——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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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评论:执意违法何以未遇执意执法?
2009年02月13日 15:37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央视新址严重火灾发生后,各新闻媒体除了抢在第一时间刊发新闻外,也纷纷发表评论。2月11日,人民日报《鞭炮治理还需社会合力》一文中说:“管好烟花爆竹燃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靠社会参与来共同解决。”同一天,燕赵都市报发表评论《应该公开更多细节》,追问“为何这样一个本来可以避免的事故却必然地发生了”。作者提出:“央视这次火灾很有解剖的必要,不能把其当做一个孤例,我们应追问还有多少特权烟花。”也是同一天,中国青年报发表《火灾频发烟花何辜》、南方日报发表《切勿错怪“禁改限”》,两位作者分别提出问题:“如果执法部门对在央视新楼燃放烟花者果断采取措施,那么这次火灾是不是就能避免?”“违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危害不浅,不听管制、执意为之,也不知是从哪里来的底气。”

  2月10日上午,市消防局新闻发言人骆原透露,火灾是由于工地现场内业主单位的人不听民警劝阻,执意违法燃放烟花所造成的。央视公开道歉中说:“经北京市消防局调查证实,这次火灾是由于工程项目业主管理单位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未经请示批准,擅自雇用人员,违规燃放烟花酿成的。”

  昨天,本报刊发新华社消息,市公安局新闻办上午发布,因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央视新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主任徐威等12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消息说,初步调查显示,负责现场燃放烟花的三湘烟花制造公司具备燃放A级礼花的资质,但燃放活动未得到北京市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现场准备燃放的礼花弹达700余发,总价值达百万元,事发时大部分礼花弹已经燃放,仅剩下21发。

  另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报《检察日报》报道,央视新台址办公室举行烟火表演已持续3年,2007年耗资30万元人民币,2008年耗资50万元人民币,2009年耗资100万元。“每次表演都是在主楼与北配楼之间的空地举行。”该报还透露,2月9日央视新址办公室的员工曾收到一则短信,希望大家参加晚上8点的烟火表演。

  中国有句老话: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执意违法者这一次酿成重大火灾,完全是视法规为儿戏的特权观念恶性膨胀的必然结果。徐威等人明火执仗,公然违法,动用百万公款购买烟花并雇用专业人员燃放,组织员工观看表演。有媒体报道,央视曾架设4个机位,拍摄礼花场景。这种有组织、有安排的大型违法活动,简直到了耸人听闻的程度,难以令人相信这是一种个人行为。连续3年花掉180万公款购买燃放烟花,倘若是个人行为则构成严重的经济犯罪。而如果是个人掏腰包,也让人觉得不可思议。我们相信,随着北京警方、检方的介入,更多的细节会公之于众,真相很快会大白于天下。

  这场火灾发生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节点,是徐威等人执意违法燃放烟花,不听民警劝阻。十分显然,在劝阻无效时,民警完全应当采取进一步行动,当场拘留违法者或没收全部未经批准燃放的超标烟花。执意违法者,没有遇到黑脸包公式的执意执法者,这几乎是所有事故最终酿成的一个重要原因。执法者不能像违法者那样“执意”,深层原因又在哪里呢?(苏文洋)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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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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