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去年领事保护事件3万起 领事保护并非万能——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中国去年领事保护事件3万起 领事保护并非万能
2009年02月19日 13:59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维护国人权益 出入灾害现场、太平间、监狱 24小时待命

  就在15日,一艘中国货船在俄罗斯海参崴附近海域遇险,有7人失踪。我驻当地的领事官员紧急前往事发地探望获救船员,与此同时领事司向俄方提出严正交涉……

  每当恐怖袭击、社会动荡和天灾在海外猝然发生时,每当中华儿女的生命、财产和权益在异国他乡受到威胁时,他们总会感受到祖国的温暖。这温暖来自外交官中逐渐为公众所熟知的一个群体:中国领事保护官员。

  泰国大撤侨、中国海军护航索马里、苏丹绑匪撕票……很不平静的2008年留给了中国领事保护官员一个什么样的记忆,当前中国公民在领事保护方面存在哪些误区……近日,本报专访了外交部领事保护中心负责人。

  印象 一年领事保护事件3万起

  记者:2008年这一年领事保护事件有多少起?

  负责人:2008年,中国公民出境人数达到4600万人次。而根据外交部的数据显示,从新中国成立至1979年的近30年中,中国公民出境总人数仅为28万人次。

  出境人数一下子增加这么多,发生问题的几率也比较大。2008年一年领事保护事件有3万起,和前几年的数量基本上是持平的。可以说,公民的安全防范意识有所增强。据世界旅游理事会估计,到2020年,中国公民出境人数将超过一亿人次。我们希望到那个时候,领事保护事件发生的次数不会有较大增长。

  记者:具体来说,哪些事件给您较为深刻的记忆?

  负责人:说起2008这一年,有几件事情不能不提。其中包括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规模的海外游客撤离行动,这事发生在泰国;我军舰开赴亚丁湾护航,这是中国海军首次赴远洋执行军事任务;还有去年10月18日,中石油公司下属华北油田工程建设公司的9名工人在苏丹南部遭到不明武装分子绑架,10月27日,在苏丹政府营救被绑中国工人过程中,绑匪杀害了5人,这是近年来发生的最严重的境外中国公民遇害事件之一。

  记者:面对滞留泰国的中国游客,咱们40分钟就敲定了派机方案,这一处理赢得了国人的喝彩。但是也有网友表示,如果是在对中国还怀有敌意的国家,我们的国家力量是否还能这样快速、漂亮地到达?

  负责人:领事保护一切都以保证公民的安全为重,不管中国公民在世界上的任何一个角落遇到困难,只要我们力所能及,我们都会尽最大的力量去帮助他们。像以前在所罗门群岛发生骚乱之时,我们和所罗门并没有建立外交关系,但是当时只要是中国侨胞,不管是大陆还是港澳台胞,他们都可以登上飞往祖国的航班。

  前线 为撤侨炮火中奔走

  记者:外交部领事官员是个什么样的群体?

  负责人:可能在老百姓眼中,外交部的官员都是出入这样的场合:不是大型酒会就是总统府,总是闪耀在聚光灯下。其实,作为领事官员,我们面临的就是突发事件,我们经常出入的场所是灾害现场、太平间、监狱、火葬场、医院等。从事领事保护工作的同志,通常被要求24小时开机,召之即来是我们生活的常态,有的同事半夜三更接到电话,第二天早上已经坐在奔赴国外的飞机上了。

  记者:那是不是也经历过战火纷飞的时候?

  负责人:这个也是有的。2008年2月1日(当地时间),乍得反政府武装与政府军在首都恩贾梅纳城东50公里处激烈交火。当日上午,中国驻乍得使馆和驻喀麦隆使馆就分别召开紧急会议决定紧急撤侨。驻乍得使馆官员紧急联络法国军方,首批300余名同胞在装甲车、军用飞机的护送下安全抵达邻国喀麦隆。在此期间,中国驻乍得大使和9名主要工作人员始终坚守岗位,经常头戴钢盔、身穿防弹衣出去联络在乍得的华人华侨。所幸,流弹横飞中,虽然咱中国大使馆外墙伤痕累累,但无一例中国公民伤亡报告。

  比如说在2006年黎以冲突爆发的时候,在连天炮火中,中国驻黎使馆的工作人员身穿防弹衣四处奔走,安全撤离了大部分在黎巴嫩的中国公民。

  释疑 领事保护不是万能的

  记者:什么人可以得到中国政府的领事保护?

  负责人:只要您是中国公民,无论是定居国外的华侨,还是临时出国的旅行者,无论是大陆居民,还是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都是我们提供领事保护的对象。

  记者:中国公民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获得领事保护?

  负责人: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规定:领事职务包括“于国际法许可之限度内,在接受国内保护派遣国及其国民——个人与法人——之利益”、“帮助及协助派遣国国民——个人与法人”等。也就是说,中国公民在其他国家境内的行为主要受国际法及住在国当地法律约束。一旦中国公民(包括触犯当地法律的中国公民)在当地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中国驻外使、领馆有责任在国际法及当地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实施领事保护。

  记者:一般来讲,在寻求领事保护时会存在哪些误区?

  负责人:误区之一是把中国驻外使领馆当成“中国公民理所当然的庇护所”。有一部分人认为,中国人在接受国遇到刑事等案件时,可以去中国驻外使领馆寻求庇护。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使领馆对本国公民或第三国公民都无庇护权。中国公民在境外陷入困境可以请求中国驻外使领馆提供“协助”,但不应躲进使领馆“避难”。

  误区之二则认为“领事保护是万能的”。使领馆的领事保护是有限度的,受到诸多条件和因素的限制。首先,使领馆在接受国没有行政权力,更无司法权力,不能使用强制手段;其次,领事保护涉及国际法、接受国和派遣国法律,情况十分复杂,使领馆对中国公民提供领事保护时,不能超越其执行领事职务的权限。

  第三个误区是使领馆提供的领事保护未达到其预期效果,可以起诉有关领事官员。应该说,驻外使领馆实施领事保护时所进行的外交交涉是外交行为,既可能成功,也可能不成功。公民不能因外交交涉不成功而起诉外交行为,这是世界各国普遍的法律规定。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提起的诉讼。《行政复议法》也不适用外交行为。 (记者 于建)

【编辑:朱鹏英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