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警惕官员"马路杀手"的流行——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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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日报:警惕官员"马路杀手"的流行
2009年02月21日 09:23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最近,有关官员驾车撞人的新闻频频见诸报端。昨日有新闻说,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院长丁书明驾警车超速逆向行驶,致三车相撞,造成1死2伤。

  此前,官员驾车撞人事件接连发生。1月23日,云南临沧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和彦辉,驾车将一家三口撞死;1月30日,四川宜宾市兴文县规建局党委书记罗男,驾车冲入人群,造成4人当场死亡;2月1日,湖北当阳市政协副主席方家平驾车撞上一辆摩托车,造成一死一伤;2月3日,湖北省应城市发改局副局长私驾公车撞上一辆摩托车,致一死两伤……

  在这些交通事故中,多数官员都是私驾公车外出,或者由于车技不佳,或者由于开特权车,导致他们成为新的“马路杀手”。而出事后,官员们大多仗着手中的权力,有的光明正大地逃逸,有的忙于找人顶罪,有的则继续利用权力逃避法律的惩罚。当然,也有不少人受到应有的惩处。

  按道理说,官员多有专职司机,不需他们亲自驾车。然而一到节假日和周末,有的官员需要公车私用时,便亲自上阵。当然,一些官员根本没经过正规的驾校培训,技术也就很难得到保证,开起车来难免磕磕碰碰。再加上某些官员自认为开的是特权车,什么交通规则都可以抛诸脑后,如此一来,出点交通事故,甚至撞死人撞伤人就在所难免。

  官员频成“马路杀手”,首先拷问的是公车私用的监管。国家三令五申禁止公车私用,但始终难以执行,究其原因,一来是对权力的约束不够,二来是公车改革进度的缓慢。从根本上来说,只有从源头上刹住公车的滥用,才能降低官员“马路杀手”的发生几率。

  其次,还有必要追究一些官员的驾照是怎么到手的。在官员驾车撞人事故中,作为驾驶员的他们通常缺乏基本的驾驶常识,有的连刹车都不会用,从中可以看出他们根本没有经过驾校的培训学习,更没通过严格的考试。他们的驾照是如何得来的,不得不让人生疑。

  再次,我们的法律对于官员“马路杀手”,决不能网开一面。官员驾公车撞死人,本当与普通百姓一样接受法律的严惩。可是令人费解的是,不少肇事官员只是简单地被追究民事责任和给予行政处分,被追究刑责的少之又少。开特权车的特权思想要不得,对官员开车肇事处罚的特殊照顾更要不得。实际上,官员驾公车撞死人,既违反党纪政纪,又违反了法纪,本当受到严惩和重罚,没理由对其从轻发落。

  毫不过分地说,官员“马路杀手”已经成了一种社会公害,它不但伤人害命,还腐蚀官员队伍,它的危害性与普通的“马路杀手”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且,只要公车私用或违规用车问题还存在,官员交通肇事现象相信还会越来越多。如何遏制这种现象,已经迫在眉睫。

  官员“马路杀手”已经成了一种社会公害,它不但伤人害命,还腐蚀官员队伍,如何遏制这种现象,已经迫在眉睫。(作者: 李龙)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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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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