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最好的道歉是避免“躲猫猫”悲剧重演——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新京报:最好的道歉是避免“躲猫猫”悲剧重演
2009年02月28日 08:03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牵动人心的“躲猫猫”事件有了新进展。2月27日下午5时,云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云南籍男子李荞明在昆明市晋宁县看守所死亡一事。据云南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称:李荞明系看守所内牢头狱霸以玩游戏为名,殴打致死。

  果然不出民众所料,在“躲猫猫”背后有“猫儿腻”。如云南省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坦承不想做“第二个周老虎”,事情的进展似乎比想象中顺利。此前,人们借助自己的日常生活经验,以常识获得共识:一位能上山砍树的年轻人,一位即将结婚的准新郎,怎可能只是因为参加了一个简单的儿童游戏而丧命?“躲猫猫”的背后,必有更多隐情。

  到目前为止,已经启动了三种调查,一是来自晋宁县公安机关,据称李荞明受伤致死,是由于其与同监室的狱友在看守所天井里玩“躲猫猫”游戏时,遭到狱友踢打并不小心撞到墙壁而导致。这一解释很快引起广泛质疑。随后,云南省委宣传部发出公告组成“躲猫猫网络调查团”,并公布了一份几近无功而返的调查结果。此举同样引发质疑,被疑干预司法,所谓“调查”也被理解为一种功利主义的危机公关。此外就是检察机关的介入。据有关人员透露,在李荞明死亡一案案发的次日,检察机关就迅即介入了案件侦查。

  对已经发生的悲剧,没有人不感到哀伤。在此次“躲猫猫”事件中,应该说,云南方面在信息公开,增加透明度,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的态度是值得肯定的,有一定的社会示范意义。这也为此类悲剧的避免,打下了一定的基础。而具体到这一事件的处理,在云南省政府公布调查结果的同时,云南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杨建萍对李荞明家属致歉,称此案暴露了晋宁县看守所存在的管理问题,同时宣布了对晋宁县公安局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

  应该说,惩恶扬善、赏罚分明是社会得以正常运行的必要保障。与此同时,也应看到的是,人们要求彻查此事,并不只是简单地要求一个“交待”、一份“道歉”,或者查办几个渎职的官员,而是要找出问题的真正原因,悲剧发生的内在机理。

  所以,尽管看守所与收容所性质不同,但事实上,这也是“躲猫猫”事件曝光后,人们想起数年前一起收容悲剧之原因所在。众人至今未忘的,是折射在这起收容案中的“悲剧原理”:收容所的工作人员出于某种训诫与惩治的目的,授意或者暗示惟命是从者对不服管的新来者施暴,并最终酿成大祸。如果事实并非如此,看守所内治安状况同样值得认真反省。

  不可否认,目前尚存在着一些需要打开的问号。从已经披露出的“躲猫猫”案的真相中,公众已经看到了“牢头狱霸”如何在看守所里兴风作浪。至于他们为何对一位新来者下此狠手,以及晋宁县看守所内的监控设备为何“损坏达半年未进行修理,所以无法提供监控录像”这一细节,公众需要有进一步的知情权。

  每个人的生命都重于泰山。对相关责任部门而言,让类似悲剧不再重演,才是对死者最好的祭奠,对生者最好的承诺。为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民众更期待着一份详尽的报告与说明。因为只有货真价实的知情权,才能真正避免类似悲剧重演。(社论)

【编辑:魏恒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