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8名副县级以上干部因安全生产监管不力被处理——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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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梁8名副县级以上干部因安全生产监管不力被处理
2009年03月21日 20:49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记者从山西省吕梁市政府了解到,从2008年孝义市“6·13”特大煤矿事故以来,吕梁市已有8名副县长以上干部被处理。

  3月11日,吕梁市交口县陈家峪村南坟地一私开矿发生事故,3人死亡。3月20日,吕梁市委召开常委会,建议免去交口县副县长李军的副县长职务。

  2008年6月13日,吕梁市孝义市发生特大煤矿事故。之后,孝义市、文水县、汾阳市、离石区、兴县共有8名副县级以上干部因安全生产监管不力被处理,其中有的被免职、撤职,有的因涉及经济问题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记者 吕晓宇)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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