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公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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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公布
2009年04月06日 19: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北京四月六日电(记者 曾利明)到二0二0年,中国将建立基本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成多元办医格局,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这是今天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作出的承诺。

  作为中国新医改的纲领性文件,《意见》要求强化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促进公平公正。同时,要求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水平和质量,满足多层次需求,使全体国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并提出今后三年的五项重点改革:

  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明显缓解中国民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意见》称,将健全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二00九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十五元人民币,到二0一一年不低于二十元。加强绩效考核,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力争让群众少生病。

  中国领导层关心和支持下出台该文件 ,明确了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筹资,向城乡居民均等化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合理分担费用,并承诺政府将逐步增加投入,使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有效减轻。

  今年一月二十一日,中国政府宣布今后三年内将为实施上述重大改革投入八千五百亿元人民币。目标是在三年内使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提高到百分之九十以上。明年,政府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一百二十元,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提高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

  为促进安全用药,遏制药价虚高的问题,中国将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药品报销目录。同时,为了方便民众就医,中国将投入巨资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加强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边远地区村卫生室和困难地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中国选择了市场化、商业化导向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由于政府投入不足,药品费用上涨过快,医疗资源向大城市和大医院集中,中国基层医疗机构资源匮乏、技术薄弱,“看病难、看病贵”成为困扰城乡居民的社会问题。

  自二00六年开始,中国正式启动新医改的准备工作。 二00七年,中国政府委托世界卫生组织、世界银行等研究机构为中国医改提出总体思路和框架设计。二00八年,中国又根据社会各界意见对新医改方案草稿作了一百九十多处改动。(完)

【编辑:庄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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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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