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市县级领导干部任职前先考法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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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市县级领导干部任职前先考法
2009年04月11日 13:25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浙江省政府近日作出决定,今后,市县政府干部任职前要进行相关法律知识考查测试。市县政府及其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也必须先通过“执法资格考试”,才可取得执法资格。

  浙江省政府有关负责人今天(10日)向记者透露,根据刚出台的文件规定,今后,浙江省对拟任市县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在任职考察时,要考查其是否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以及依法行政情况,必要时还要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测试,考查和测试结果应当作为任职的依据。

  根据浙江省政府的这一新规定,推进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改革,法律、法规、规章对上下级之间的行政职责未作明确分工的,上级行政机关应当按照“适当下移行政执法重心、减少行政执法层次”的要求,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直接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主要交由下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记者陈东升)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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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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