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诽谤政府官员案”为何此消彼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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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诽谤政府官员案”为何此消彼长?
2009年04月22日 09:49 来源:人民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遂宁市蓬溪县青年邓永固在网上用真名发布帖子,称“高升乡在退耕还林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并称遂宁市、蓬溪县及县林业局有关领导是“败类”。去年10月17日,邓永固因涉嫌诽谤罪被蓬溪县公安局刑拘。12月31日,蓬溪县检察院正式向蓬溪县法院提起公诉。昨日上午,蓬溪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邓永固涉嫌诽谤罪一案。(见2009年4月21日《华西都市报》)。

  河南灵宝市跨省追捕网上举报青年王帅的案件,刚刚才以河南省副省长的在人民网上公开道歉落下帷幕,接着就又冒出了个四川蓬溪县的因网络举报被以诽谤罪起诉的“邓永固案”,再联想到近年来发生的“彭水诗案”、“稷山诽谤案”、“志丹诽谤案”,还有西丰县到北京抓记者的案子等,因言获罪的事件此消彼长,一件接着一件的发生,还真是老百姓们不寒而栗。

  所幸的是,从“彭水诗案”到“灵宝贴案”,由于媒体的关注,舆论的压力,正义终被伸张。但尽管如此,因言获罪的事件还是愈演愈烈,而且大有升级的趋势。先前那些因言获罪的案子,还都是因为针对的是地方(县、市)党政“一把手”,而这次的四川篷溪县的邓永固案,针对的是几名科级干部,照这样下去,以后老百姓恐怕连对政府机关的保安也不敢说三道四的了。

  为什么会出现因言获罪的案件不断发生的情况呢?我们回头看看对过去那些案子的处理结果就明白了:是什么样的人才有权力动用公安机关、检察院违法介入老百姓针对地方领导干部的“诽谤罪”的侦察和起诉的?这些人在把无罪公民无辜关押数天数十天甚至半年以后,又承担了怎样的责任?有的异地继续做官甚至还升迁了,有的碍于公众的舆论压力暂时卸职,但过不了多久就闹着要重用了,就是这次的“灵宝贴案”,最后承担责任的也就是公安机关侦办案件的几个人员的停止职务、离岗培训,书面检查。你老百姓被关押、饱受皮肉之苦和精神折磨,我当官的也就是吃一碗“宽面条”而已,要不是媒体“多事”,把事情推到了阳光下,我在这“一亩三分地”里岂不是更加官威大震了,何惧可有?

  可惜,“文字狱”已经过去快满三百年了。当今《宪法》已经明确赋予了公民的言论自由。执政党是以“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中国共产党;无论哪一级政府,都是人民的政府;无论哪一级的领导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人民对政府及其领导干部的工作有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容不得任何人凌驾于法律之上、凌驾于人民之上,作威作福横行霸道。随着信息传输手段的日益现代化,一个手机短信、一个电话、一篇网上贴文,就可以在一分钟之内把信息通到国家最高层的权威媒体、权威机关、最高领导人那里去了,如今中国网民已有三亿多了,因此任何地方官员的一手遮天一手盖地的时代早就一去不复返了。(黄草坪)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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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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