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六盘水市成功解决一起矿群矛盾。盘县石桥镇老洼地煤矿恢复了生产,运煤的道路也已经畅通无阻。
由于历史原因,老洼地煤矿与所在地的果榔村群众的一段不愉快的相处,由一般纠纷发展为僵持1年多的突出矛盾。4月11日,在盘县调研的六盘水市委书记刘一民,带领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会同盘县县委书记刘剑、县长罗资湘和石桥镇干部来到果榔村,三级联动现场办公,解决该村的矿群矛盾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并村之前,象鼻岭村全村群众投工投劳,还向信用社贷款修建了进村公路,后来,老洼地煤矿在象鼻岭境内开办,于是,煤矿与象鼻岭村签订补偿协议。再后来,实行并村后,象鼻岭并进了现在的果榔村,出现了煤矿没有向村里兑现补偿的问题。经法律部门认定,煤矿与村里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2008年2月25日,果榔村村民采取了过激行为,封堵了煤矿向外运煤的公路,导致煤矿停产。事件发生后,引起了石桥镇、盘县、六盘水市三级党政的高度重视。由于事件既关系到煤矿的正常生产,又关系到当地农村群众的生计,问题比较复杂特殊。有关领导多次到果榔实地调查,与村民面对面交谈,心换心地说事。
面对村民,刘一民的开场白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我们解决问题的目的就是要保证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损,保证经济的正常发展。煤矿不能正常生产,经济不能正常的发展,受到损失的还是大多数群众。群众的正当要求,可以解决的我们尽快解决,但是我们坚决反对非法行为和无理取闹。”
罗资湘当众宣读县里的解决办法:2008年前,由煤矿拿出84万元,解决果榔村群众的生产生活难的问题;2008年后,煤矿恢复生产,从每吨煤提取5元,用于改善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保底数是80万元。就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唐林现场作了解答。(记者 任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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