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实行16周岁以下流动儿童登记管理制度——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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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将实行16周岁以下流动儿童登记管理制度
2009年06月04日 16: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北京六月四日电 中国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黄晴宜四日说,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将重点解决受人口流动影响的保护儿童问题,探索保护流动和留守儿童问题的对策。

  黄晴宜是在日前召开的“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问题研讨会”上作如上表述的。

  黄晴宜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中国流动人口数量急剧增加。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和人口发展趋势决定了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人口流动现象将长期存在,人口流动带来的儿童保护问题已成为中国儿童保护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

  黄晴宜在会议上指出,作为国务院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将解决受人口流动影响的保护儿童问题作为近年来的重点工作之一,通过调查研究和试点干预,探索保护流动和留守儿童问题的对策。

  黄晴宜提到,在解决流动儿童问题上,将从完善政策、创新制度着手,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的管理机制,实行十六周岁以下流动儿童登记管理制度,尝试流入地与流出地互相沟通衔接的解决途径,建立以社区为依托的面向流动人口家庭的管理和服务网络,拓展基层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功能等措施,初步探索出一套保护流动儿童权利的新模式。

  在解决留守儿童问题上,将通过建立留守儿童档案,设立农村留守儿童服务机构,开展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指导培训,开通留守儿童“亲情热线”,组织志愿者与留守儿童结队帮扶等活动构建了在政府领导下,学校、家庭、社区共同参与的综合性支持网络。在试点地区一些积极探索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编辑:巫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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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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