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北仑区检察院猛药治腐败 首建"行贿黑名单"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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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北仑区检察院猛药治腐败 首建"行贿黑名单"
2009年06月12日 23: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宁波6月12日电(记者袁爽)近日,浙江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接到一个查询请求,该区梅山岛开发投资公司想查询,参与投标的21家建设工程公司是否有行贿犯罪的档案。经过查询后发现,浙江某建筑公司曾因行贿罪被判处罚金30万元,公司负责人赖某还因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马上,该公司就被取消了投标资格。该院检察长李钟告诉记者,这是北仑区检察院惩治腐败的一剂猛药。

  据了解,为了从源头上阻断行贿行为,2002年初,北仑区检察院全国首创建立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从1995年以来该区检察院立案查处的发生在建筑领域内的贿赂案件,全部按照查处时间和行贿人的单位、性质进行分类后整理成册,并注明行贿人的基本情况,形成建筑领域“行贿人资料库”,并把情节恶劣的列入“行贿黑名单”,为有关单位提供查询服务。

  “通过不断完善更新行贿资料库,目前,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已有70多人,其中建筑商有18人。”李钟说,通过这项制度,有力地打击和阻断了建筑承包商的行贿行为。正因如此, 2003年11月,浙江省检察院会同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监察厅联合推出了《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首次将“行贿黑名单”引入该省建设市场。

  与此同时,北仑区检察院还对“行贿档案”实行的是动态删除制,对行贿人被列入“行贿档案”后满五年,未发现有再次行贿行为的;五年内自首或检举揭发他人职务犯罪的,一经查实立即退出;主管部门认为行贿人具备退出“行贿档案”的特殊条件并提出申请的,经检察院审查后可决定是否退出。

  很快,这一创新之举得到进一步推广。 2004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在浙江、江苏、重庆、四川和广西等五省、市、区的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试点工作。

  经一段时间试点后,效果显著。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把2005年底前涉及建设、金融、教育、医药卫生系统和政府采购部门的行贿犯罪档案全部录入查询系统,并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对外受理查询。至此,北仑区检察院这一做法正式走向了全国。

  李钟告诉记者,从2006年全国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至今,北仑区检察院共为建设工务局、水利局和交通局等单位提供380多次查询服务,累计审查了5000余家参与投标的各类企业,涉及采购或工程标的金额达190余亿元,30家单位(个人)被查处到有行贿记录并被通报。(完)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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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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