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偃师爆炸事故续:董事长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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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偃师爆炸事故续:董事长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2009年07月24日 09: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河南网郑州7月24日电 (记者 关涛 于乾坤 周子媛)2009年7月15日凌晨,位于洛阳偃师市顾县镇的河南洛染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百余人受伤入院。身为市人大代表的该公司董事长段孝宁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获洛阳市人大常委会许可。

  据记者今日上午从洛阳市人大获悉,洛阳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昨日举行第四次会议。根据会议议程和日程安排,会议听取了关于《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许可对市十三届人大代表段孝宁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据介绍,7月17日,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根据洛阳市公安局《关于拟对洛阳市人大代表段孝宁采取强制措施的请示报告》,经研究,许可洛阳市公安局对段孝宁采取强制措施。段孝宁为洛阳市十三届人大代表、河南洛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许可对市十三届人大代表段孝宁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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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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