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道路运输条例12月实施 黑车拉客最高罚10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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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道路运输条例12月实施 黑车拉客最高罚10万
2009年07月26日 08:52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该条例将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

  根据该条例,黑车拉客最高可罚10万,中心城区和新城中心区将实施昼间货运的总量控制,北京今后将对中心城区的商业设施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未做评价或者对交通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不予立项。

  会议还任命淳于国平为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任命肖龙为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此前,淳担任二中院副院长,肖担任一中院副院长,对调的原因是两人均到了干部需交流任职的年限。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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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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