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法律人发表自律宣言 法官介绍办案将被清除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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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法律人发表自律宣言 法官介绍办案将被清除
2009年08月06日 10:44 来源:人民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新闻回放

  7月10日,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县人民法院一名法官因律师拒绝在庭审笔录上签字,把律师用手铐铐在法院大院内的篮球架上长达四十几分钟。7月14日,当事法官被撤销庭长职务,同时被清除出法官队伍。

  8月4日下午,云南省法官协会与云南省律师协会首次召开常务理事联席会,并联合发表《共同宣言》称,法官与律师同为法律人,同属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成员。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是法官与律师的共同使命。双方携手宣告要消除彼此间的隔膜,增进相互理解,建立良性、健康的互动关系,让公正的理念薪火相传。

  《共同宣言》称,相互尊重、相互协作、相互独立、相互制约是法官与律师共同奉行的原则,公正、文明、诚信、廉洁是法官与律师共同遵守的职业操守。法官与律师要加强互动沟通,建立稳定、畅通、有效的交流平台,健全相应的制度、规则与程序,理顺、规范法官与律师之间的正当交往,严格遵守回避制度,不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共同维护司法的纯洁性,共同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据介绍,由于缺乏交流和对话的平台,法官与律师之间一直以来都有一层隔膜,有人戏称法官与律师之间隔着一道“隔离带”。今年年初以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法官协会与省律师协会就开始酝酿《共同宣言》,并就宣言内容进行了多次沟通。8月4日正式发表的这篇不足千字的《共同宣言》,被云南司法界人士誉为“云南法制史上的里程碑”。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吕召认为,不久前发生在该市澄江县的“法官铐律师事件”应该是《共同宣言》出台的催化剂。

  吕召对“法官铐律师事件”发生在自己的辖区感到遗憾:“作为一个法官,我能够体会到法官的艰难。基层法院人员少、案件多、压力大,有些案件解决不好,领导不满意,社会也不满意,从而对我们法官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我们应该创造一个好的环境,建立起法官与律师间互相尊重、互相理解的关系。法官不要有特权思想,律师也应该尊重法官。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把各自工作搞好,把法治社会推向前进。”

  围绕法官与律师之间到底应该构筑“隔离带”还是成为“沟通正常”法律职业共同体这一问题,与会各方进行了专门讨论。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用“风雨同舟、殊途同归、荣辱与共”3个词来形容法官与律师的紧密关系。针对法官接到案件后介绍律师为当事人办案的情况,许前飞认为,这对整个法官队伍的形象、对律师队伍的公平竞争、对司法公正的伤害都很大。他说:“云南省高院今起建立举报制度,邀请律师进行监督。只要发生法官介绍律师办案的情况,一经查实,即清除出法官队伍。”(胡洪江)

【编辑:朱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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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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