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谁让他们“穴居”北京13年——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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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谁让他们“穴居”北京13年
2009年08月09日 10:15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1996年,北京市宣武区居民张淑敏从单位分得一套房子。包括她在内的12户居民的房子外,几乎零距离地贴建了一排商铺,无论四季阴晴,他们都过着“无光”的生活。为了得到阳光,13年中,张淑敏不断上访和诉讼,但都是失败的结局。(8月7日《新京报》)

  据报道,这排商铺的规划许可证,曾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为开发商“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申报获得。然而,这些上访户今日必须面对的事实是,北京市规划委和开发商都坚称该规划“合法”。

  “合法”的结果是,张淑敏等12户人家无日不生活在黑暗中。即使是正午时分,关掉灯,屋里立即漆黑。为了省电,有些邻居要白天点蜡烛。如果不是因为他们能自由出入家门,你会觉得这种居室像是古代的囚室。

  说到“阳光权”,人们不禁会想起古希腊哲学家第欧根尼的故事。有一天,第欧根尼正躺在他赖以栖身的酒桶里晒太阳,亚历山大皇帝对他说:“你可以向我请求你所要的任何恩赐。”第欧根尼在酒桶里伸着懒腰说:“靠边站,别挡住我的阳光。”第欧根尼追求的是一种简朴而自然的生活方式。不过,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却是越来越不纯朴了。高楼大厦林立,在城里有些人家的阳光倒成了奢侈品。

  为了获取高额利润,一些开发商违规施工,超规划建设,导致新建住宅楼层数过高,密度过大;有的甚至乱搭乱建,直接剥夺相邻建筑的通风权与采光权。是故,近些年来,人们时常会在报章与小区墙壁上读到“还我阳光”的官司与标语。同样,正是基于对这一纯朴权利的保护,2007年通过的《物权法》开始明确保护居民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第八十九条)

  可叹的是,第欧根尼当年可以让皇帝“靠边站”,而在今日北京地面上“穴居”的这12户居民,为了收复自己的阳光权,花了13年却一无所成。在具体维权过程中,他们也给人一种“穴居”的印象。如张淑敏所说,第一次上访时,“规划局把我推到建委,建委把我推到规划局。规划局又把我推到开发商。”直到最后找到法院,打起了“马拉松式的官司”,还败诉了。虽然是“屡败屡战”,还是觉得“路子快被堵死了”。

  今年的日全食,许多城市倾巢出动了。在张淑敏等人的家里,却是“天天都是日全食”。笔者虽然没亲自到这些穴居者的家里观察“现代人的穴居生活”,但透过那张正午燃烛的照片,已足见他们的艰辛。透过那张照片,笔者不仅看到张淑敏家屋内无光,同样看到同时代本可以改变他们命运的人如何颜面无光。

  毕竟,无论当年动建这排商铺怎样“合法”,这12户居民被剥夺了阳光权这一事实却众所周知。任何人,只要他不是铁石心肠,都不该对这群“被合法”穴居在黑暗中的人的命运视而不见、无动于衷。又毕竟,这是21世纪,我们面对的是一群住在北京的现代公民,而非“穴居”于远古北京的周口店人。(熊培云)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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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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