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酒者一并受罚? 学者称“连坐”式惩罚极荒唐——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劝酒者一并受罚? 学者称“连坐”式惩罚极荒唐
2009年08月24日 15:23 来源:长沙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8月21日晚,在设于竹淇茶馆梦泽园旗舰店的第177期《你说话吧》讨论现场,30余位市民、网友,就“劝酒者一并受罚,冤不冤?”这一话题展开热烈讨论。
【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主持人语

  近来,因酒后驾车引发的车祸接连发生,冲击着公众的神经。8月15日起,公安部门在全国范围开展为期2个月、严厉整治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与此同时,南京相关部门将联合出台长效机制严禁酒后驾车,其中同桌劝驾驶人饮酒或同车明知驾驶人酒后驾车不及时主动劝阻制止的,将通报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予以内部处理,情节严重的媒体公开曝光并追究连带责任。

  你认为对劝酒者一并处罚,冤枉吗?你觉得现行法律对酒后驾车的处罚恰当吗?轻了?还是重了?对于遏制酒后驾车行为,你有何意见和建议?

  8月21日晚,在设于竹淇茶馆旗舰店的第177期《你说话吧》活动现场,30余位长沙市民、网友齐聚一堂,就上述话题展开了热烈讨论,本期话题讨论形成主要观点如下。

  话友热议

  观点1 “劝酒”讨人嫌,处罚劝酒者,一点都不冤!

  谢浮名(时评作者):我是被人劝酒劝怕了,我觉得中国的“酒文化”是一种畸形、害人的文化。南京的这项措施做得好,可以倒逼酒文化的改造。醉驾和酒后驾车确实是给人民带来的伤害太大了,而劝酒者明明知道人家要开车,还变着法儿劝人家喝酒,这跟教唆犯罪没什么两样。

  罗正坤(媒体从业者):“劝酒风”十分令人讨厌,我只有喝三两的本事,硬要被逼着喝上半斤,酒是人喝的,醉酒却往往是别人灌的。这种情况下,我一般的方法就是借故开溜,喝不了甘拜下风,绝不逞强,找各种借口来摆脱。所以我认为南京这个做法是对的,目的在于让大家以后少劝酒。

  芳草(网友):我觉得这个处罚还是比较合适,为了引起大家的警醒,应该让开车的人有一种“喝酒不开车”的强烈意识,应该让他们去看看因为喝酒引起的车祸所造成的种种后果,并且劝酒人也应该去感受一下这些后果。驾驶人不光是承载了自己的生命,还可能会危害别人的生命,应时刻谨记喝了酒就不能开车,开车就不能喝酒。

  刘永涛(《三湘都市报》记者): 南京出台这个规定,也是一个无奈之举,有它的重要意义,即“杀一儆百”,为开车人不喝酒营造一种环境,让交通事故发生率降到最低。南京出台的这个政策,我认为可以在各地进行推广。

  观点2 这简直比窦娥还要冤!

  胡锡晟(《发明与创新》杂志社编辑):劝酒者一并受罚,这简直比窦娥还要冤!南京公安交管部门想出的这一招实为臭招。别人劝酒,是别人的礼数,嘴巴长在你自己的身上,自己的行为完全由自己意识来控制,驾驶人在端杯子喝酒之前可是个清醒的人,喝不喝完全自己决定,因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的这一笔账怎能随意“分摊”到劝酒者身上呢?如果真要“分摊”,那不仅是劝酒者了,酿酒的人也有罪了,那最终酒也有罪,最好把这酒也处罚处罚!

  明明是我(网友):瞎扯!除非你是被逼,难道你就控制不了自己的那张嘴吗?酒后驾车出了事情,难道还要株连九族?我觉得这事与劝酒者无关。

  徐大山(宝南街社区居民):冤,十分的冤!我要为那些劝酒者喊冤。喝酒者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要罚只能处罚这个喝酒者。我觉得南京有关部门拟出台这个措施,想法比较荒唐。

  观点3 劝酒者是否连带受罚,应视情况而定

  刘念国(省交警总队《车路人》杂志副总编):劝酒者一并受罚,冤不冤?我觉得这个问题要分开来看,同桌劝人喝酒受处罚,是有些说不通的,我不一定知道他吃完饭、喝完酒就开车去了。而同车人明知驾驶人醉酒驾车,不加以制止而受罚的可行性就大一些。制定一条法律,要考虑到这条法律在实践中的执行难度、执行成本。南京市的交管部门没有权利来制定法规,并且,这个连带责任怎么来界定?如果是连带承担刑事责任的话,我觉得有些偏颇了。

  尚慧(在校大学生):劝酒者一并受罚,冤不冤?我觉得冤。在中国,适当地劝酒是一种热情的体现,但是你驾车者得有主见、有克制力啊,婉言拒绝或者以其他茶饮代之,对于驾驶人,朋友之间是可以体谅的,不能造成损害公共安全。但是,对于强行灌酒者,是该让他们一并受罚!

  张闻骥(湖南女子大学教师):喝酒容易过量,过量则伤身。多数人敬酒是为了客套和渲染酒桌气氛,以随意为主;也有部分人敬酒是为了将对方灌醉,不依不饶很讨嫌。后者的劝酒行为显然是有点过分的,让其一起受罚,一点也不冤。要是觉得冤或者觉得处罚重,不喝酒、不恶意劝酒便是。对驾驶员朋友来说,在喝酒的场合,完全可以选择以茶代酒或者以饮料代酒。

  话友思考

  思考一:整治“酒驾”,能不提“两个月”吗?

  木子(网友):现在公安部的这个整治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的专项行动,明确“为期两个月”,这让老百姓感觉不对味,甚至充满疑窦——为什么不是一个长效机制呢?为什么不是时时刻刻管呢?

  刘念国:加大对酒后驾车的执法力度和建立长效机制,是有一定的执法难度的:醉驾检查一般在晚9时至12时之间,这时候大多数交警都下班了,如果每天对每辆车里的驾驶员都进行检查的话,执法的成本是比较大的。第二,检查的时候必须是在保持交通畅通的情况下才可以。

  思考二:将酒驾行为纳入个人不良记录,可行吗?

  张钦格(正浩法律服务所副主任):其实,我更倾向于与保监会、银监会等部门协调,将酒后驾驶发生重大事故或醉酒驾驶行为,纳入银行个人不良记录,或者提高醉酒驾车的保险汇率。我个人认为,对劝酒者采取一些处罚措施,还是可以的。不过,劝别人喝酒造成了交通事故,劝酒者最多是承担连带的民事责任,而非刑事责任,因为他不是酒后肇事的直接行为人。

  刘念国:将酒驾行为纳入银行个人不良记录,是个好点子。可是,我担心的问题是,银行会跟你合作吗,那不是断了自己的财路吗?地方有关部门也不一定愿意跟你合作啊,现在各地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如果因此丢分,这不是给文明城市创建留下了污点吗?所以,联合其他机构一起来“对付”酒后驾车,操作起来也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思考三:这种处罚像是古代“连坐制”?

  邓映如(著名出版策划人、学者):虽然酒后驾车可能导致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但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去犯罪,这不像一起去偷东西,劝酒者不是从犯。我个人认为,对劝酒者进行处罚是不应该的,每个有独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对自己负责,你不能把酒后肇事的责任推给别人。如果把责任推给劝酒的人,那我们为什么不把责任推给制酒的人呢?“连坐”式的惩罚是极其荒唐的,而且根本无助于有效解决这个问题。

  刘念国:可能不应该按“连坐”来理解这个规定。南京交管部门拟出台这个政策,我个人认为它的法律依据是,劝驾驶人饮酒的行为是一种辩证的胁从犯罪。

  思考四:酒后找人代驾是好办法吗?

  蔡鸿飞(自由职业者):驾驶人在饭后必须开车的情况下,可以在酒桌上解释清楚,因开车就不能喝酒,以饮料代一下。即使是非喝不可,喝酒后还是可以找人代驾。

  扬尘(网友):“代驾”目前在长沙做不起来,曾有媒体采访了湖南一些有车族,归结两点:一是不放心。我请个代驾,到时候把车子开到别的地方去了怎么办?还有一个是,如果是个女车主也不放心,怕被人劫色。所以代驾公司要做起来,就必须取得客户的充分信任,代驾市场一定要规范起来。

  话友建议

  建议1:加大酒驾醉驾的违法成本,执法要严

  王蒙(网友):我身边的很多朋友喝了酒还是开车,为什么他们敢于这样呢?主要是现行法律对此处罚太轻,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张钦格:曾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增设“醉驾罪”,我个人是赞同的。像美国、日本、瑞典,都设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只要是醉酒驾车造成刑事犯罪的,都要罚款,甚至6个月以下的监禁。但在我们国家,又有多少人因醉酒驾车而被拘留了的?

  刘永涛:现在关于酒后驾车、醉酒驾车的法律,我个人认为太宽松,全国每年出现大量的交通事故,往往是由于从轻发落导致大家觉得无所谓,于是不该发生的就发生了。所以,应该加强相关法律的建设,严格处罚,并且执法要严,久而久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就会深入人心,文明之风就可以得到很好的推行。

  邓映如:重罚是必须的,还有一点是公平性。什么是公平性原则?很多特权部门、执法部门的人酒后驾车现象比比皆是。我们普通老百姓被抓了,只能眼睁睁受罚,但那些有关系的人被抓了,跟领导打声招呼就行了。如何保证公平性,是中国社会的一个问题,现在我们的法律法规不能说不健全,但在实施的时候就走形了。

  袁礼成(媒体从业人员):我觉得对劝酒者的一并处罚不冤枉!对酒后驾车的处罚不是重了,而是轻了!对酒后驾车的,光扣点钱还起不到震慑作用,我觉得要用刑法来处罚,要坐牢,判刑。我有几点建议:第一个,加强公共教育,培养安全意识;第二,加强社会公德教育;第三,完善法律法规,提高违法处罚成本;第四个,加大整治力度,形成一种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第五,将酒后驾车记录与个人诚信关联起来,使整个社会形成一种联动机制;第六点就是引进高科技设备,减少人力资源的消耗。

  杨光辉(华铭实业职员):必须加大醉酒驾车的惩罚力度,一旦酒后肇事应追究刑事责任,否则有些有钱的人,是持一种赔得起钱、无所谓的态度。要让违法成本变大,他才不敢碰这个高压线。

  建议2:不劝酒,且要劝驾驶人不喝酒

  胡森炎(仁和家园居民):我平常也劝酒,不过是劝别人不喝酒。出了事故往往只有几秒钟,却会给你带来三代人的痛苦。我们要凭良心来做事,身边的人要开车的话,就千万不要劝他喝酒,他出了事故你也不光彩。

  建议3:媒体曝光酒后驾车者

  邓映如:通过媒体曝光是一个好办法。姓名和单位一起公布最好,大家看到旁边的人因酒后驾车被公布了,自己就会吸取旁人的教训。

  刘念国:中国人很爱面子的,这个一公布,可以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可能比法律还管用。

  建议4:完善处罚劝酒者的条例

  胡森炎:南京的这个处罚条例从道理上来说,不会冤,因为你不劝他,他不会出这个事,所以你多少有责任。当然这个法律肯定会进行修改完善,根据劝酒的程度来鉴定是连带责任、刑事责任还是民事责任,或者是经济责任?

  筱静秋(网友):怎么罚?还要把它界定在某种标准之上。如果同车人发现醉酒驾驶还不加以制止的,应该对同车人给予一定的处罚;但是如果说在吃饭过程中劝酒的追究责任,就有点过了。

  建议5:利用高科技来遏制酒后驾车

  徐大山:现在科技这么发达,是不是可以研制一种自动测量驾驶人酒精含量的装置,驾驶人只要饮酒超标,坐在方向盘前就可以发出警示,车子就发动不了。

  105长沙新闻广播电《你说话吧》留言板

  袁先生:对酒后驾车的整治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整治酒后驾车不应该是一个月、两个月的专项整治,它必须是常态化的。

  李小姐:对劝酒者一并处罚无所谓冤不冤,问题的关键是处罚的举措是否真能有效抑制酒后驾车,我对南京的做法拭目以待!

  左先生:我关注的是现有法律法规对酒后驾车都还停留在罚款的层面,如果执法部门能够将拘留15日等处罚措施真正实施,我想这足以给酒驾者威慑了。

  胡先生:随着胡斌案和孙伟铭案的宣判,对酒后驾车“刑”与“罚”之争不绝于耳,期待国家能够尽快完善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还咱老百姓一个安全出行的道路环境。

  (105长沙新闻广播电台版《你说话吧》播出时间:每周四上午11点到12点 说话热线0731—85152053)

  总策划:何旭

  总主持:李辞

  本期现场主持:兰风 李辞

  文字整理:万晓娟 尚慧(实习生) 邓晓(实习生)

  网络传播:星辰在线

  电台主持:兰风

  摄影:余志雄

  速录:黄丹 钟丽珍

【编辑:朱鹏英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