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院在押官员乌小青监舍内畏罪自杀——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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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高院在押官员乌小青监舍内畏罪自杀
2009年11月29日 14: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重庆11月29日电 (杜远)今天来自重庆市政府新闻办的消息称,原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进修学院院长、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厅级)乌小青二十八日在该市第二看守所内畏罪自杀。

  据通报,二十八日十二时三十一分,被羁押在重庆第二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乌小青留下遗书后,趁同监舍被羁押人员午睡之机,避开监控录像,用棉毛裤裤腰绳在内监门处上吊自杀。

  当日十三时十二分,同监舍的被羁押人员发现乌上吊自杀后报警,看守所值班干警和医生立即赶往监舍现场处置施救,并迅速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十五时四十分,医院宣布乌小青经抢救无效死亡。

  现年五十七岁的乌小青,系原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进修学院院长、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厅级),因涉嫌收受贿赂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于二00九年六月九日被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被逮捕后羁押在重庆市第二看守所。十一月一日,该案进入审查起诉程序。

  据此前审查查明,一九九八年到二00八年,乌小青先后索取、收受多人贿赂共计人民币三百五十七点五万元、港币十万元,涉嫌受贿犯罪。同时还查明,乌另有五百一十八万元人民币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

  据悉,当地有关部门正对两名值班干警进行隔离调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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