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量化细化行政裁量权 防止和减少执法随意现象——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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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量化细化行政裁量权 防止和减少执法随意现象
2010年01月22日 14:34 来源:河北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为防止和减少执法随意现象,我省今年将推行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对行政裁量权进行量化细化,使行政执法标准更加具体。这是记者从今天(1月21日)召开的全省政府法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付志方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在推行行政裁量基准制度中,各行政执法部门都将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条款,结合本部门实际,对行政裁量权予以细化,制定行政裁量基准并向社会公布。

  “四个着力”做好政府法制工作

  付志方在讲话中强调,政府法制工作要做到“四个着力”:着力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转变发展方式服务,完善扶持和保护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制度,建立健全鼓励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制度,制定和完善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法律制度,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着力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大力加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法制建设,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供制度保障;着力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努力把行政纠纷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解决在基层;着力为推进政府自身建设、转变干部作风服务,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完善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努力解决多层执法、交叉执法、执法摩擦等问题。

  规范性文件要先过“法律关”

  会议要求,我省今年内要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发布制度,由政府法制机构对有关部门准备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法的再予以发布。未经审查和公布的不得作为执法依据。制定《河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把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全面纳入制度化轨道。

  倡导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纠纷

  会议提出,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充分运用行政复议这一法定渠道,解决行政纠纷。要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主动地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把社会矛盾及时化解在基层。要完善行政复议方式,灵活采用书面审理、公开听证、实地调查等审理方式,加大调解、和解力度,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记者周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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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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