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黎川新官上任先公示财产 避免“带病提拔”——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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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黎川新官上任先公示财产 避免“带病提拔”
2010年05月01日 13:03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干部财产公示吸引群众驻足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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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尔明 全来龙

  “哇,房子、车子、票子都公开出来了!”4月27日,公示的第一天,71岁的退休干部黄友宾在江西省黎川县赣闽广场看到“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财产收入情况公示表”后,惊诧地说。黎川县纪委书记姚英华表示,这是该县在江西首创的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而在全国,要求对争论20多年的官员财产申报予以立法的呼声从未间断。

  10人各有2套房产

  日前,黎川县委书记韦萍透露了出台这项新制度的初衷:“通过把监管干部的关口前移,避免‘带病提拔’,力求防腐拒变,最终保护干部。”

  姚英华则表示:“要求财产和收入申报公示并不是为了出风头,而是想实实在在做点事,也是源头治腐的客观需要。”

  酝酿5个月之后,黎川县纪委于4月16日正式出台了《黎川县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办法(试行)》,这一“吃螃蟹”之举,框定申报对象为全县新任科级领导干部。申报范围包括工资奖金、住房、私车、存款和贷款情况、名人字画等12项内容。

  “黎军婷,黎川县经贸委工会主席,年收入22000元,50平方米店面一套,存款10万元。”这次由副科“虚职”重用为实职的黎军婷,面对家底公之于众,十分坦然。她说,不怕公开,10万元存款也不算什么,因为还没买房子。

  这次公示的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年收入大多为2万至3万元,有10人各拥有2套房产,只有2人拥有私家车。存款多数为6万元以下,最高的10万元,多数人有房贷压力。

  体现制度防腐决心

  记者发现,在收礼、收取贵重物品、婚丧喜庆收入等方面,均出现“零申报”。对此,姚英华解释说,绝大多数领导干部是廉洁自律的,这些科级干部接触“灰色收入”的机会和空间也很小。“当然,不排除个别人有问题而没有申报,对瞒报行为我们将予以严惩。”姚英华说,一旦发现没有主动上缴非法收入的,将给予从重惩罚直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黎川县的这一做法获得了江西省纪委党风廉政室主任杨远林的肯定。他说,这是一种有益尝试和探索,但要慎重稳妥地推进。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教授表示,这一做法彰显了进步,尽管还局限于基层,但“做比不做好”,体现了黎川县寻求制度防腐的决心。竹立家建议,该制度还可以再彻底些,比如把申报对象扩大到全县所有干部,包括县委书记、县长甚至离任干部。(据《新法制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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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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