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慎言"诈捐" 慈善事业的发展需包容和支持——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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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慎言"诈捐" 慈善事业的发展需包容和支持
2010年06月09日 11:12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6月1日国际儿童节,影星章子怡出席四川“德阳孤残儿童寄养培训和流浪儿童保护中心”信息发布会,几度哽咽落泪。汶川地震后,章子怡在戛纳募捐,媒体报道的善款额迟迟未能悉数到账,被网友质疑“诈捐”。章子怡解释说,由于大部分善款都是国外好心人口头答应的捐助,追款和落实的过程“非常艰难”。她将用自己的钱款,来补充章子怡基金会“最终征得的款项和已经承诺捐助的款项的差额”。

  作为“中国首善”,江苏企业家陈光标对这个事件有自己的看法,他认为,过度地“讨伐”章子怡等人,“实际上是对中国慈善事业的一种打击”;好多企业家朋友正想做慈善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做,做了以后怕做不好,需要媒体和公众“包容、支持、理解、微笑、多给点掌声”。

  现在回过头来客观地看待“诈捐门”事件,首先应该厘清是否“诈捐”。“希望工程”创始人徐永光说: “诈捐”属于恶意欺骗,“章子怡肯定不属于这种情况”,她在戛纳电影节上为汶川地震筹款所具有的“传播效应是不能抹杀的”。事实上,有网站就章子怡“诈捐门”做了“你相信章子怡会诈捐么?”的调查,也有超过60%以上的公众投了“不信”的票。就事实来分析,捐款迟迟没有完全到位,客观因素是因为国外好心人口头答应的一部分善款没有落实到账,而章子怡的管理团队也有疏忽所致,并不是章子怡信口雌黄意欲欺骗公众。因此,定性“诈捐”言过其实。

  其次是客观分析事件形成的原因。一个缘起美好的开始,虽然并没有朝着它预想的方向发展,这一切不一定得由美好的缘起负全责。因为,事件最终的结果受到过程中的众多因素影响。如果做善事的结果可能会使自己陷入吃力不讨好、费力又流泪的境地,那么,有善心者在做善事时,就会有更多的犹豫,甚至会退避三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慈善事业得到了恢复和发展。社会力量和公众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日益增强,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助医等方面都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逐步向支持文化艺术、环境保护等领域延伸,一些捐赠项目和重大捐赠活动产生了积极而广泛的社会影响。

  但从总体上看,我国的慈善事业还处在幼年时期,从1994年,中华慈善总会成立至今,也才不过短短10几年的时间。慈善意识普及率低,公众特别是富裕阶层的参与意识有待增强;有效激励社会捐赠的法规制度亟待完善;慈善组织数量不多,劝募能力不强,行政色彩较浓。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我国慈善事业的快速发展。除了加强慈善立法与制度建设,慈善事业这棵“幼苗”也亟需社会公众的包容,以营造鼓励更多的人自愿回报社会的宽松环境。

  包容不是欣赏过错,也不是鼓励犯错,而是允许让别人更好地改过。就慈善事业来说,起步阶段一定有步履蹒跚的时候,不要对善举人太苛刻,将善举放在显微镜下来看,放在热锅上烤;只要是出于善心的善举,就不该一棍子打死。我们的社会现在缺乏慈善榜样,社会应以宽阔的胸怀培养慈善榜样,推动更多的富人回报社会,涌现更多的慈善家。

  包容是“慈善”的题中之义。包容是一种精神的凝聚,是一种善良的结晶,是人性至善至美的沉淀,用包容的精神来看待做善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该在“慈善”的本意之中。这种理念对我们的慈善事业,本身就是一种理解,一种支持,一种呵护。社会公众对成长中的慈善事业多一些包容心,必将有利于我国慈善事业的正常、健康发展! 王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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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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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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