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防城港6月9日电 (杨强 朱学泳 林树柳)9日,广西防城港市中级法院对前广西来宾市副市长李启亮涉嫌受贿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案件由防城港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启亮在担任中共武宣县委书记及来宾市副市长期间,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97万元、美元3500元,以及价值人民币66969元的“劳力士”手表一块,此外,被告人李启亮还接受他人价值人民币逾10万元的免费装修。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启亮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之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防城港市中级法院副院长邱鹏担任本案审判长,防城港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何文凯出庭支持公诉。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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