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财政补贴 中国为退伍老兵铺好后路
中新网10月9日电 为完善退役军人养老保险体系,中国对现行制度进行了改革,确定2014年10月1日后退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军人在退役时,由所在单位一次性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对此,美国《侨报》9日刊文称,此次改革的意义不只是为退役军人利益提供保障,它也是中国退伍军人管理科学化、现代化的重要步骤。
文章摘编如下:
裁军30万是这次改革的重要契机,军队员额大幅裁撤必然让军队和地方政府在退伍军人安置时面临更大的压力。为了确保裁军的顺利进行,也是为了保障退役军人的利益,完善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制度就成了必然之举。此次改革的意义还不止于为裁军提供保障,它也是中国退伍军人管理科学化、现代化的重要步骤。
退伍军人管理是军事管理和社会管理的结合部。世界各国都越来越重视退伍军人管理,比如美国,上世纪30年代就成立了退伍军人管理局。
二战后,五星上将布莱德雷就被任命为退伍军人管理局局长,专门处理老兵退伍复员相关事务,前国防部部长哈格尔从1981年起在退伍军人管理局任职。1989年,退伍军人管理局升格为退伍军人事务部,成为联邦政府内各部门之一。
计划经济时代,中国的退伍军人管理和其他社会事务管理一样,主要采取身份管理的形式,由国家安排复员转业。改革开放后,这种管理方式与越来越市场化、社会化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制出现了明显的脱节。
要解决脱节问题就必须实现退伍军人养老、社保的社会化,中国也在推动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社会化,社会保障统一并轨已是大势所趋,退伍军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制度因此应运而生。
然而,退伍军人的社会保障只简单地与公务员、企事业单位人员并轨是不够的。军人的工作具有特殊性;退伍军人从军队转入社会,需要较长的时间进行适应,加之他们在参与社会竞争的过程中往往受制于知识结构和专业技能方面的不足,这也需要国家对他们给予更多的扶助。
这次新规规定发放的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正是照顾到这两方面的特殊性,在并轨的同时又进行了合理补偿。(钟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