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促紧密合作 金融法律医疗行业拟资格互认——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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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港澳促紧密合作 金融法律医疗行业拟资格互认
2009年02月24日 08: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2月24日电 香港《文汇报》今日在“要闻”栏目刊发报道称,为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广东近日公布相关方案,透露在未来两年,将全力搭建4个与香港合作平台。

  平台包括:全力建设若干个粤港澳紧密合作区,支持两地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和共建创新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与香港联合建设高新区,以及构建粤港澳金融合作平台。尽管《纲要》中的珠三角9大城市并没包括港澳,但在广东刚刚公布的100条“重点行动计划”中,有多达10条是与粤港澳紧密合作相关。

  方案明确了粤港澳合作的未来目标: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广东期望创新合作机制,推动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产业布局优势互补,逐步实现资金、货物、信息、人员顺畅流动,最大限度地实现三地经济的对接融合,共同打造亚太地区最具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城市群。

  为实现上述目标,方案提出粤港澳联手打造4个合作“平台”:建设粤港澳紧密合作区。方案明确,加快推进广州南沙新区、珠海横琴新区开发建设,创新开发管理模式,联合港澳打造三方合作的新平台。深圳的前后海区域以及河套地区也在计划筹建范围之内。

  深化粤港澳科技合作,支持粤港澳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和共建创新平台。包括规划建设深港创新圈、横琴岛创新园等,加强穗港产学研合作,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形成以广州——深圳——香港为主轴的区域创新布局。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与香港联合建设高新区。推动广州、深圳、中山、珠海、佛山、惠州等6个国家级高新区和10个省级高新区,开展以自主创新为核心的“二次创业”,提升广东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水平。

  构建粤港澳金融合作平台。推进三地金融机构、市场和业务双向开放以及金融智力合作;引进国际资本参与广东地方金融机构改造重组;完善粤港澳经贸往来人民币和外汇跨境结算系统;鼓励省内有条件的企业到香港上市融资等。

  此外,粤港服务业合作也有望进一步深化。除倡建两地紧密合作区、联合港澳打造合作新平台外,广东还将设CEPA“绿色通道”,以降低港澳中小企业入粤门坎。同时,广东还将试点包括银行、证券、保险、评估、会计、法律、教育、医疗、建筑等多个行业资格与港互认。

  在CEPA的推进中,不少港资服务者都曾表示,两地人才交流不畅,是制肘香港服务业北上的重要因素之一。而广东在此新方案中,将加强服务业人才的资格互认,作为深化粤港澳服务合作的重要内容。据了解,广东将联合港澳共同开发工业设计等现代产业新职业标注,建粤港澳人力资源开发评价互认体系,合作建培训机构。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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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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