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地价房价飙升 二次房改难在地方积极性——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华文报摘
    大公报:地价房价飙升 二次房改难在地方积极性
2009年09月28日 11: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9月28日电 香港《大公报》日前刊出署名文章称,随着地价、房价的新一轮飙升,“二次房改”的呼声随之而起。房地产界专家学者不久前联名上书相关部门,建议进行二次房改,建立“三三制”住房制度,解决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二次房改难在“地方积极性”。

  文章摘编如下:

  随着地价、房价的新一轮飙升,现行住房制度的弊端显露无疑,“二次房改”的呼声也随之而起。14位房地产界专家学者不久前联名上书相关部门,建议进行二次房改,建立“三三制”住房制度,解决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总体上看,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让中低收入家庭受益,商品房则主要面向高收入群体,这一制度设计本身就使占城市人口六成的中等收入家庭落入夹心层。特别是近几年房价一再疯涨以后,中等收入家庭既不符合购租福利性住房的条件,也买不起商品房。在这样的背景下,“二次房改”应运而生,甚至在一定范围内成为了一种主流声音。

  可是,我却对所谓的“二次房改”充满了担忧,这倒不是说“二次房改”的建议不好,而是说正是因为这个建议太好了,太有利于中等收入家庭了,才难以执行下去。据悉,“二次房改”就是针对中等收入家庭,提出了“四定两竞公共住房”的概念,即非营利公益性建房机构和建筑开发商以“定地价、定建房标准、定税费率、定5%利润率,竞房价、竞建设方案,综合打分高者得”方式招标供地建设的准市场化平价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占城镇人口60%左右的中等收入家庭。

  不难发现,“二次房改”就是在现有的经济适用房政策的改良版,比如经济适用房对房价、地价、建房标准、税率和建造方案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四定两竞公共住房”也是如此,在本质上都是一种限价房,类似于粮食收购的保护价。唯一的区别在于,经济适用房不能进入市场交易,而“四定两竞公共住房”可以进行交易。

  目前,在国内的大多数城市,特别是中等收入城市,经济适用房已经逐渐失去了吸引力,甚至用“要死不活”来形容经济适用房的处境也不为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此前披露的数据也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各地新开工经济适用房3388万平方米、48万套,仅仅约占全年指标的37%。为何经济适用房建设进展缓慢?多位房地产业内专家均表示,地方政府积极性不高是主要原因。

  地方政府对建经济适用房的积极性不高,导致无法形成规模效应。众所周知,相比建造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简直就是个“亏本买卖”,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开发商,都无法从中获得可观的利润。再联想到“二次房改”所提出的“四定两竞公共住房”,同样是分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碗中的羹,后者所遭遇的境况可想而知。(徐光木)

  

    ----- 海外华文报摘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