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报:大陆办慈善事业不能成衙门——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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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旺报:大陆办慈善事业不能成衙门
2009年09月30日 13: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9月30日电 台湾《旺报》30日刊文说,对大陆来说,办慈善事业不能成衙门,慈善事业不破“官僚化”思维,不走“法制化”轨道,就难以在更广阔的范围内有效调动全社会行善的激情与潜力,慈善事业也就难以快速成长。

  文章摘编如下:

  “在中国行善其实很不容易!”这不是说中国人缺乏善心、不想帮助人,而是指在“善门难开,善门难进”的尴尬。大陆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促进司司长王振耀感叹道:“我们应该反思,为什么慈善机制落后于整个社会的慈善热情?”

  中国社科院首部《慈善发展蓝皮书》指出,大陆的慈善机构尚处于初级阶段,不仅数量十分有限,而且行政化色彩浓厚,远没有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没有专门提供慈善服务的人和机构。大陆民众的慈善心被不方便的机制扼杀了。

  慈善作为一项崇高的事业,我们每个人都热衷于参与。2005年31亿元(人民币,下同),2006年100亿元、2007年309亿元、2008年则超过千亿大关。应该说,大陆的慈善事业已经形成了相当的规模和巨大的救济能力。

  但是,与美国相比,这点善款就是小巫见大巫了。2007年,美国的善款总额达到了3064亿美元。造成此种现象的原因莫过于“官僚化”了。首先是主管部门的“官僚化”,其次是慈善机构自身希望“官僚化”。民间组织找到“婆家”吃政府财政,就抹杀了慈善事业的社会属性。

  大陆的慈善事业现在还面临慈善管理体制的瓶颈。目前民间组织管理采取双重管理体制,既要有登记机关,还要找一个政府业务主管部门,而且基金会接收的每一笔捐款以及如何使用,都要向主管机关汇报。批准了才能执行。形成“收捐款容易,用捐款难!”

  勿庸讳言,随着大陆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发展慈善事业已经具备了重要的经济、物质、文化和社会基础。但从总体上看,大陆的慈善事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社会的慈善意识、慈善规模、慈善组织、捐赠机制、法律制度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增强和完善。

  同时,慈善事业必须要走上法制化的轨道,要克服分散的、各自为政的状态,而走向系统化,以充分发挥现有慈善机构的救济能力。

  人皆有恻隐之心,中国从古至今不乏善人善举。慈善事业不破“官僚化”思维,不走“法制化”轨道,就难以在更广阔的范围内有效调动全社会行善的激情与潜力,慈善事业也就难以快速成长。(刘英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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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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