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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商家混淆概念 购买“实木家具”需谨慎

2012年05月29日 14:53 来源:成都晚报 参与互动(0)

  市场上的木家具琳琅满目,部分商家在发放DM单、销售人员口头介绍的时候,将“实木贴面家具”说成“实木家具”,或将“实木家具”与“全实木家具”相提并论,更有甚者,混淆木家具与实木家具的概念,将综合类木家具、人造板类家具冒充实木类家具销售,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省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提醒消费者,“木家具”并非“实木家具”,消费者要注意区别,谨慎购买。

  省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提醒,在购买实木类家具时要注意查看经营者的《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证件;向经营者索要《家具产品使用说明书》,重点查阅产品主要原、辅料名称、使用部位等;保存好购买票据,如果商家宣称是全实木家具,尽量让其在票据上注明或出具相关证明,这是日后维权的关键证据;收货时,对照《家具产品使用说明书》查验商品是否是自己所购商品,并保存好《家具产品使用说明书》。遇到侵害合法权益的事件,要及时向消委会、工商局等部门反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成都晚报记者 黄海英)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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