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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要求全市物业排查小区内违建

2012年10月30日 11:35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小区内是否有违建、电梯等共用设施是否存在隐患,是否有违规装修的行为……全市各物业企业要全面检查小区中是否存在这些问题。昨天,市住建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物业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物业企业加强重点项目和重点部位的日常巡查,保障业主们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发现违规制止并报告

  市住建委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小区内开展全面检查。其中包括对治安、环保、停车、电梯及高压水泵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违规和违约行为要及时制止和报告。

  同时,检查小区内是否有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翻建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违建行为要制止、登记,并向规划、城管等政府部门书面报告。

  怠于履行义务将受处罚

  市住建委还要求,物业要对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不得删改或扩散,并自形成之日起至少留存30日备查。物业要及时制止小区里的违法装修行为,对已造成后果或拒不改正的违法装修行为,要及时书面报告相关部门。

  “对怠于履行法定和约定义务的物业企业和责任人,将实行通报批评、罚款、信用记分等处罚,涉及刑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记者马力)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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