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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南嘉园小区居民担心辐射要求物业重选址

2012年11月26日 08:50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用了近10年的临时电将要改为正式电本是好事,然而,变电室落脚小区中心却给京南嘉园的业主带来了恐慌。最近,该小区不少业主奔走呼吁,以图变电室能远离住宅楼。昨天,该小区物业回应将妥善解决业主们担心的问题。

  据了解,京南嘉园小区于2003年7月份入住,约千户居民。大家使用的一直是临时电,特别是在用电高峰时段,家中电器屡次被烧坏,故业主们对将临时用电改为正式电的呼声很大。前不久,有施工人员开始在小区中间公共场地上挖坑并装设变电设备,因担心电磁辐射等问题,业主们便开始联名抵制。

  昨天,记者看到该小区中心小广场两侧围绕有8栋住宅楼,其中最近的约五六米,远的也只是二三十米,广场南北两端已建起白色塑钢型房屋,区域内多处已经挖出沟沟坎坎,据称是为将来埋电缆所准备。

  业主们反映称小区两个变电室落脚公共场所是物业公司私自设立,事先并没有征求业主同意,“按照规划,这个小广场是小区的活动场所,每天都有很多老人和孩子在这儿休闲健身。”该小区业主“飞凤”反映,最令大家担心的还是电磁辐射和噪音问题。据了解,截至目前,小区已经有50户业主联名签字呼吁让该变电站“搬家”。

  昨天上午,该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回应称,将变电室设在小区中心活动场地上实属无奈,虽然变电室离居民楼比较近,但据环保、供电部门测评,变电室不会给业主们带来任何健康问题。该负责人称,以后还会在变电室周围设置种树,做好绿化美化等工作,以消除安全隐患。

  >>律师说法 重建建筑物须业主共同决定

  本报律师团成员、 北京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立强称,《物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须由业主共同决定。小区公共活动场所属于小区附属设施,物业公司将其私自改变为配电室是不合法的。

  根据规划,该小区公共场所为业主休闲健身所用,物业公司在此选址建设变电室,应该是改变了公共活动场所的用途,即改建了建筑物附属设施。如果小区没有其他地方可建设变电室,该小区物业公司应先就选址建设变电室一事,征得该小区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记者 张淑玲)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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