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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的房子咋被卖了?两套房子地址重名摆乌龙

2012年12月05日 13:52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老王,你家的房子咋被人卖掉了啊!”家住南京江宁的王先生前两天接到老同学打来的电话,说在报纸上看到一则公告称其住所已经被人售出,还叫王先生一家人赶紧把户口迁走。对此王先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自己从来也没卖过房啊。王先生翻开报纸一看,房子果然已经被一个姓吴的人购得。他怀疑遭人诈骗,赶紧向警方报警。

  王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家住江宁区天泰路天泰公寓小区某幢302室。这套房子是他在1999年从开发商手上买的,并于当年7月9日办理了房产证,是一套两证齐全的合法住宅。这些年来,王先生一家三口一直住在这里,从房子装潢开始再到结婚、生子都没有搬过家,更别谈卖房了。在报纸的一则公告里,记者看到,一位落款吴先生的市民登报公告称“本人通过购买获得江宁区天泰路天泰公寓某幢302室房产权,请户口未迁出的王某某等人尽快将户口迁出,逾期十五日内不迁出,本人将申请公安机关将你的户口依法迁出。”

  王先生说,这个登公告的吴某他根本就不认识,更没和他谈过卖房的事情,他怀疑这是遭人诈骗,于是来到江宁高新园派出所向警方求助。民警查阅了王先生提供的产房证、土地证等合法手续后确认,王先生确实是天泰公寓小区这处房产的合法产权人。那么,登报公告称已经购房的吴某又是从何处买的房子呢?民警随后联系上吴先生,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吴先生竟然表示他也有合法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随后,吴先生和一位陈女士来到派出所。陈女士说,她是天泰公寓某幢302室房子的合法产权人,前不久刚刚将房子出售给吴先生,在办理过户手续的过程中发现王先生一家人的户口竟然也落在了这处房产上,而他们根本不认识王先生,当时也很吃惊,于是依法登报公告,要求王先生一家将户口迁出。

  民警查阅了陈女士的房产证发现并非伪造,上面登记的地址竟然和王先生家一模一样,都是江宁区天泰路天泰公寓小区某幢302室。一处房子竟有两户素不相识的人家同时拥有合法手续,这又是咋回事呢?

  民警调查发现,原江宁区天泰路是一条东山老城区的道路,马路两边一南一北各有一个小区。因为历史原因,这两个小区本都没有正式名称,因地处天泰路,后来这两个小区被约定俗成地称作“天泰公寓”小区。民警来到现场一看,王先生家的房子在天泰路南边,而吴先生从陈女士手上购得的房子在天泰路北边。两套房子都是“天泰公寓某幢302室”,也就是说,两户人家都没有错。那么,这起误会是怎么闹出来的呢?记者采访了解到,原来在2000年之前,商品房买卖登记还不是很规范,在当时,开发商卖一套房子,房产部门才会登记一套,所以在登记的时候如果不到现场查看、核对,很有可能就将两套房子登记成同一地址。

  记者昨日发稿前获悉,目前,吴先生和王先生一家已达成初步和解。吴先生将再次登报公告撤销之前的声明,而派出所也将及时更正王先生一家的户口信息。(文中人物系化名)(记者 焦哲)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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