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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用地单位土地闲置 将收取土地闲置费

2012年12月06日 15:13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昨日,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对近百家用地单位进行曝光,个别用地单位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以来,未进行实质开发,导致该土地即将构成闲置。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根据有关规定对部分闲置土地收取土地闲置费。另外,对符合土地回收条件的土地,将予收回。

  据介绍,此次被曝光的用地单位近百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占多数。即将闲置用地共138处,土地用途涉及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商务金融及工业用地等。该负责人表示,对于闲置土地,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与土地使用者协商,共同拟订闲置土地处置方案。记者 王彩虹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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